在2月份70监测城市房价继续上涨的氛围下,中国国土资源部日前公布的“土地新规”引来一片喝彩。但市场依然担心,这一政策对抑制房价泡沫“致命性”到底有多大。
房价下跌大约在秋季
3月10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0.7%,涨幅比1月份扩大1.2个百分点。但以环比角度分析则略有改观。2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环比上涨0.9%,与去年12月和今年1月相比,分别收窄了0.6和0.4个百分点。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长杨红旭向《国际金融报》记者回顾一番历史数据后表示:“显而易见,涨幅在加速收窄。”他推算,2010年第二季度中国房价有可能出现环比负增长。全国房价出现整体性下跌,最晚不会超过第三季度。
杨红旭认为,两会传递出政府抑制房价的决心很大,调控政策不可能放松,除非下半年楼市出现异常低迷之势,才有可能放松。
记者以客户身份致电北京某大型房地产中介公司。其客户经理告诉记者,由于目前房价依然处于上涨阶段,且两会未完,众多持币观望情绪愈加浓厚。“不少客户认为未来国家会出台更多的遏制房地产的政策。”他告诉记者,最近很多客户都以房价过高并等待政策为理由拒绝了其中介服务。
国土部政策被“看弱”
对于国土部的新规,杨红旭认为,《通知》是一个面面俱到,措辞严厉的调控文件,堪称土地管理和调控的“大法典”。比如,针对“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的规定,杨红旭认为:“2009年12月五部委出台的规范土地出让金的新政中,已明确了首付款需五成以上,且一年内交完全部土地款。此规定又进一步明确时间,10天签合同,1个月缴首付,钱少的开发商再也不敢炒作高价地了,地王也将大幅减少,对于抑制地价好处很明显。”
但是市场却并不认为此举能够挤压中国高房价泡沫。北京一位一线市场高级从业人士告诉记者:“这样的调控可能不会改变目前的房地产高价格问题。”该人士认为,房价利益分配者除了开发商,还有就是依靠“卖地财政”而增加财源的地方政府。
其实,早有评论认为政府卖地在于利益驱动。两会期间,就不断有政协委员就此提出严厉意见。地方收入主要是卖地和收费罚款。许多地方政府的收费罚款的部分占到30%多,地方政府卖地加上土地几项税的收入占整个总收入的40.7%,房屋成本中政府税费在40%-50%。政府需要有来更多钱的渠道。卖地收益最大化,必定成为其政策和行为的取向。
市场人士认为,提升保证金的额度以及时间等限制仅仅可以抑制一些民营房地产企业。而面对资金充裕,资金成本低廉的国有企业,这些举措并不具有杀伤作用,而国企背影下的房地产企业或继续为“地王”枕戈待旦。(记者 孙维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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