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还要交“谢礼”?
3月15日,合肥市工商局在全市各区设服务点,方便市民前来咨询、投诉。记者现场探访得知,七成市民投诉主要还是集中在家电、食品、手机、房产等方面。
买二手房还要交“谢礼”?
15日上午,合肥市工商局现场设立的咨询台接到一位消费者投诉。该消费者称,3月6日,她找到一家房屋中介公司,想购买40平米左右的二手房一套,该公司表示可以帮其解决房子问题。
不过在签合同时,中介公司要求消费者在合同后面的附加条款内增加一项,即:“消费者交16000元钱向该公司表示谢意。”看到这样的条款,消费者实在难以接受,但由于要房心切,她只好签字并盖上了手印。
“合同是签了,我还是觉得气愤,所以今天来问问情况。 ”合肥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仔细查看了她所签的合同复件。根据《合同法》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合同属无效或部分无效。“因此,问题的关键是要认定对方是否有欺诈或胁迫行为。 ”工商执法人员当场接下了投诉,并表示会调查此事。
消费提醒:签订合同是非常慎重而又严谨的事,消费者在购买二手房或有其他交易行为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不要掉入陷阱。
镜头二:水阀惹来8000元纠纷
在合肥市工商局包公工商所设立的咨询台前,消费者管某反映,其购买的一品牌热水器安装后出现水阀漏水,导致其楼下住户损失近8000元,引起赔偿纠纷,希望工商执法人员能为其协调解决。
包公所派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原来,该品牌热水器经销商,将热水器的安装业务承包给合肥一家电器有限公司,根据双方协议,安装过程中的质量责任由承包方承担。管某家漏水的位置位于洗脸盆下部,本不属于热水器安装范围,而安装人员上门为顾客安装热水器过程中,应管某的要求,免费为其安装,同时告知管某,不保证质量,也不承担责任。
工商执法人员与承包方合肥某电器有限公司进行协商,在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也指出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最后,该公司同意给予消费者管某2000元补偿金,管某表示满意,投诉得到圆满处理。
消费提醒: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热水器一般都是由厂家派人或代理安装公司上门进行安装,消费者认真阅读说明书,看是否有对安装的特殊要求。具体安装时,应根据说明规定的安装方法,结合自己的使用需求,与安装人员沟通安装位置,原则是便于操作、减少占用空间,更要便于日后对机器的保养和维修。
镜头三:2万元订金终退还
买房者汪某反映,他在政务区一楼盘认购了一套期房,签订了《认购协议》并交纳了订金2万元。随后因某些原因,汪先生要求退房,然而开发商不退订金,便通过12315中心热线投诉。
接到投诉后,笔架山工商所立刻派人展开调查,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促使他们心平气和面谈。通过工商人员细心调解,终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由开发商退还买房者预付款。
消费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房时经常遭遇几类陷阱,主要指合同未见到,预付款先交;玩弄文字游戏;签订不公平合同;虚假介绍,不符事实以及交易不成,照样收钱。针对以上情况,购房者应弄清楚开发商是否具备相关证书,还要注意区分“定金”和“订金”的不同。 (吴琛 钱定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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