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村推进激活万亩土地
土地整治整村推进是一项促进城乡统筹、科学发展的重要战略。肥东县长王村土地整治整村推进试点项目因其规模大、收效快,节约集约土地多、产业发展好,受到国家有关部门充分肯定.
71岁的王世文老人享受到了久违的“儿孙满堂”之乐。原先他居住在几间砖瓦房中,居住条件差,子女们每逢过年过节回家连睡觉都成问题,一家人难得团聚。 2008年肥东县长王村整村推进项目启动后,去年,他和家人一道搬入了新建成的一套供水、供电、有线电视等配套设施齐全的独栋楼房内居住,可以和子女们住在一起安度晚年。
居住条件向城市看齐,是长王万亩土地整治整村推进试点项目带给项目区内15个自然村1227户农民家庭的最显著变化。
三轮驱动激活“沉寂之地”
在实施土地整治整村推进之前,长王村是一片沉寂的土地。这里地处江淮分水岭岭脊,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不足1.5亩,靠种地只能维持基本生活。这里共有15个自然村,平均每50户就构成一个自然村,户均居住占地面积达1.66亩,超过国家规划控制标准一倍以上。
一方面是土地不能给农民创造更多财富,并且大量乡村建设用地闲置;另一方面,快速发展的县域经济遭遇到用地瓶颈。据肥东县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刘朝炎介绍,作为全省经济发展的“十强县”,2003年之后,肥东建设用地需求量每年都在5000亩以上,用地指标极为紧张。土地整治整村推进就是要缓解这种矛盾,以村为单位,通过实施村庄合并、新村建设和土地流转,把土地整理开垦开发、城乡建设用地置换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促进农民向中心村镇集中、农业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既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又满足城市建设用地需求的“双赢”目的。
2006年底,城乡建设用地挂钩置换政策出台后,合肥市于2007年决定启动万亩以上的土地整治整村推进项目,旨在将农村大量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并部分置换为建设用地指标,满足全市“大建设,大发展”的用地需要。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沉寂的长王村进入决策层视野,被列入合肥市四个万亩以上整村推进项目的试点之一,并于2008年5月率先启动。合肥市决策层明确要求,要通过这一试点,趟出一条城乡统筹发展的新路子。
为此,这一项目设计了新村建设、土地整理、产业发展“三轮驱动”的实施路径。
新村建设。将原先的15个自然村庄归并为三个相邻的中心村,均为新建的集中居住区,并配套建设幼儿园、医务室、超市等配套设施。此举也节省了大量的土地,15个自然村庄原先占地1759亩,归并后仅占地525亩。仅老村庄土地整理和复垦新增耕地每年即可为当地农民增加经济收入261万元。
土地整理。将原来高低不平、支离破碎、水利交通设施不配套的耕地进行改造升级,使其成为肥东县的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耕地质量提高所带来的增收效益每年可达到195万元,更重要的是,土地整理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进规模化经营,大幅度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提供了有效条件。
产业发展。在试点过程中,全力吸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入驻,以此实现土地产出的最大化。蒙牛集团投资6.5亿元的现代牧业项目入驻长王,全面达产后每年税收即可达到500万元。除此之外,目前已经有4家农业产业化企业在长王项目区签约流转土地3830亩,为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注入全新动力。
“三轮驱动”,让曾经的“沉寂之地”涌动着勃勃生机与活力,搭上了城乡统筹发展的“快车”。
收入倍增走活“强农”棋局
据肥东县白龙镇党委书记张克创介绍,在长王整村推进试点项目启动之前,当地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仅4500元,在全县的平均水平以下。但是,目前项目区内农民的人均纯收入已经达到1万元左右。一年多时间即让农民收入实现倍增,原因在于走活了支农、惠农、富农、强农这盘棋。
新村建设、土地整理、产业发展的“三轮驱动”路径设计,“放大”了农民的土地收益。土地整治让农民的耕地得以增加,质量得以提高,间接增加了农民的土地收益,而积极推进经营权流转,引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则可让土地经营权获得更大的价值增值。仅蒙牛集团的入驻,就可以让当地转出土地经营权的农户,平均每户每年得到3600元的土地租金收入。
农民务工收入渠道在整村推进中也得以拓宽。长王村党支部负责人告诉记者,入驻当地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已经招聘了几百名当地农民,平均月薪都在1000元以上。同时,转让土地经营权的农民可以安心地长年在城市打拼,有利于进一步增加务工收入。 40岁的长王村民王要兴是一位电工,他告诉记者,除了土地流转的租金收入,他在城市打工一年至少能挣1万多元,他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
转移性收入、土地收益、务工收入是目前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三大来源。长王模式有效拓展了这三条农民增收渠道,探索出富农强农的新路子。
有序推进注重以人为本
在长王试点项目取得成功后,目前肥东县在全县开始实施“百村规划”,将土地整治整村推进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将全县村庄总数由4000个缩并至1500个至2000个范围。 “我们不主张过分压缩村庄数量”,肥东县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刘朝炎表示,“并村力度过大,必然会导致农民离自己耕作的土地距离过远,万一土地无法顺利流转,就会引发农民的抵触情绪。在实际操作中,确保农民的耕作半径在1.5公里范围内,是比较合理的。 ”
这一思路体现了对农民切身实际利益诉求的关注。根据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农村土地整治必须有序推进,确保农民利益。来安县半塔镇的土地整治也是我省的一大亮点,该镇党委负责人撰文谈到,土地整治要注重“以民为本”,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依法保护农民财产收益权和处置权。对农民补偿必须按标准到位;复垦后土地先确权再流转,调动农民参与此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国土资源部负责人近期强调,农村土地整治不能急推冒进,不能千篇一律,不强迫农民都上楼。要把获得土地级差收益返回农村用于新农村建设,形成良性循环。总之,不仅要让农民得到眼前的实惠,更应通过完善的制度及路径设计,实现农民土地经营权收益的长期化、最大化。只有这样,整村推进才能顺利“推进”。(胡旭 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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