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无疑是对贾平凹的作品批评得比较多、也比较尖锐的人。这让一些人困惑,让另一些人恼怒。困惑者不解我为何偏偏与贾先生过不去,为何总是不依不饶地与他为难,于是便心生好奇,便揣度行为背后的动机,便猜测动作背后的“策略”。值得庆幸的是,这种揣度和猜测的劳顿,在恼怒者那里,可以不再承受,因为,在他们看来,李建军批评贾平凹的动机如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为了“自炒”呗!
当然“,他人有心,予忖度之”,也有不这么简单化地下判断的。比如,贾平凹先生就不认为自己作为一个“名人”,有能耐让一个想“自炒”的人一夜成名。他深受名利之苦,深知“名”这个劳什子虽然能给人带来外在的满足和快乐,却带不来内在的充盈和持久的欣悦。于是,他便在“非文学现象”,在“装满阴谋之药的炸弹”,在被“丢斧头的人”怀疑等较为玄远缥缈而又富有想象力的事象上,寻找解决问题的答案。
贾先生是“大师”,他的观点自然会影响“大师”的崇拜者、拥趸者及研究者的想象和判断,更会使那些唯“大师”的马首是瞻的人,以及那些吃“大师”饭的人,风从影随地展开论证和研究,以证明“大师”言之不谬,并最终让那些敢于“怀疑”可敬的“大师”“偷了他的斧头”的家伙“自己打了自己的耳光”。
最近,贾平凹桑梓的一位以研究“贾学”为志业的邰科祥先生,就在一篇题为《矫枉未必要过正———质疑李建军先生的“贾作四评”兼及文学批评的策略》[1]的文章中,顺着贾先生提供的思路深文周纳,锻炼罗织,力求证明那位总是与贾先生为难的“李建军先生”之人格和文格皆不足观也。
在这位邰姓的作者看来,我的批评不仅“没有把握好度”,而且在“性质”和“关键”上存在问题,具体地说,在“批评的动机和态度的纯正与否”上存在问题。于是,这位先生“所以”了一下,随即说道“:我们还是要提醒李建军先生以及同道,我们需要善意的、激励性的批评而不是冷冰冰的、毁灭性的冷嘲。”
接下来,这篇文章的作者,不去深入分析什么样的
批评是“善意的、激励性的批评”,不去探讨我们如何进行这种批评,却将问题悄悄地移挪到对“李建军先生”批评贾平凹的动机的“研究”上。在他看来,批评家的批评工作的成败、得失,要以作家的满意程度为尺度进行衡量:倘若批评家的批评“引起作家的恶感从而产生排斥心理”,那么,他的工作就是无效的、失败的,他的批评本质上就是“冷酷的批评”。不仅如此,对批评家的批评动机和道德状况的研究和考察,也要从作家的感受和说法里,寻找可靠的依据和正确的路向。而李建军的批评之所以是“酷评”,其批评之所以最终“事与愿违”———未能“有助于他(贾先生)的清醒从而有所改进呢”,就是因为贾先生怀疑他的批评“动机”。
据邰先生说“,李先生”我批评贾平凹的动机“当然是前者”,即“有助于他(贾先生)的清醒从而有所改进”“,可结果恰恰相反,贾平凹却认为这是李建军和他‘执气’(贾平凹语)———闹情感别扭,在贾平凹看来(我推测),是自己一次失礼的行为伤害了李建军的自尊心(据说,贾平凹有一次在北京开会与陕西的文友会面时,和其他人都握了手,但就是不与李建军握手,李建军觉得很没面子遂扬长而去;又听说李建军过后曾对一些朋友表示:我要让贾平凹为此付出代价)”。这位研究贾平凹的专家,转瞬之间,就忘掉了自己的“当然是前者”的判断,也没有看到这“恰恰相反”的“结果”里的问题,更不愿意正视贾氏的“执气”说的庸俗与可笑,竟然还要像长舌妇一样来一番“我推测”,还要根据这捕风捉影的“推测”,为贾先生的褊狭的胸襟和错误的想象辩护。他虽然承认不能“排除”贾平凹言行中的“个人意气”,但却无视这气充志骄的“个人意气”,转而替贾氏开脱,认为贾氏的话里“更多的是对李建军作为批评家的道德游移的不满”。而且,为了证明李氏的“道德游移”的罪名成立,邰氏竟然掐头去尾地引用《文学自由谈》编辑在编发李建军的文章《关于酷评》时所写的按语来说事儿。
当然,邰先生明白,光靠《文学自由谈》编辑的庄谐并出的按语,还不足以证明李氏的“道德游移”罪名成立,最能说明问题的,还是李建军自己的批评行为。你看,李建军这个道德形象可疑的家伙,早在西安谋食的时候,或者,准确地说“,在贾平凹的《土门》发表不久(大概是1997年左右)”、还没有成为“真正的批评家”的时候,并没有“对贾平凹及其作品给予尖锐的批评倒是处处为他的某些写法开脱和唱赞歌”,而在“调离家乡之后,却一反常态,翻脸不认人”。
邰先生的话里,有虚假的想象,也有真实的消息。是的,虽然我从来不认为贾平凹是什么动辄引发“地震”的“大师”,也不认为他是什么“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式的“天才”,但是我承认他在写作上确实有一些值得肯定的地方。比如,贾是一个少见的勤奋的作家,能在任何条件下和心境里笔耕不辍;是一个善于倾听别人的叙说并善于将当下的流行的话语资源转化为写作内容的作家;是一个有“飞蛾扑火”一样的写作勇气的作家,敢于豁出去表现那些极端形态的体验和想象;有时还是一个能对时代情绪和社会心理(如“浮躁”情绪“、颓废”心态以及都市生活的异化状态等种种怪异的病象和诡诞的现象)及时感受和叙写的作家;同时,他还是一个文体意识觉醒比较早的作家(但在文体实践上问题多多,并未达到堪称“大师”的境界)。但是,从根本上讲,他文化修养较差,生活阅历贫乏,审美趣味病态,道德诗意苍白,本质上是一个思想混乱、自哀自恋、缺乏内在活力和道德激情的作家,不仅远不是所谓的“大师”,而且还是一个应该警惕和质疑的复杂而怪异的文学现象。
我的确在“1997年左右”说过贾平凹的“好话”,但从未“处处”为他“开脱和唱赞歌”。恰恰相反,1997年2月15日下午,在西安白云宾馆举行的关于《土门》的讨论中,我谈得最多的,还是贾平凹小说写作中的问题。这次讨论谈到了五个问题“:乡村都市化是一个世界问题”“、最后的家园在哪里”“、民间立场带来了看问题角度的变化”“、碎片连缀式结构及其得失”和“要直面现实也要高扬理想的旗帜”。我除了在第一个问题上肯定贾平凹“敏锐地关注到城市化带来的诸多问题”[2],在其他四个问题上的意见和看法都是质疑、批评性的。例如,对“最后的家园在哪里”,我的回答是“:真正的家园必须到宗教里寻找。家园有一种终极色彩,必须以宗教为背景。佛教是冷凉性的。基督教具有家园的色彩,所以平凹应该向基督教靠拢。没有宗教,没有罪感,没有末日感,人就没有自省精神,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就什么都敢干,甚至会胡作非为。中国文学缺少家园感就在于没有宗教感。”(同注[2],第347—348页)观点自然有些简单,但可以看出我对贾氏出入庄禅、混迹佛道的“精神流浪”状态是持批评态度的。针对贾平凹的《土门》等小说中“一个主观性细节反复出现的问题”,我指出,“这样一方面能把作者的意图显示出来,另一方面也有不好的效果,就是重复。对此要加以节制”(同注[2],第352页)。贾平凹说采用散漫的“聊天的方式”和《尤利西斯》的“潜意识”自由联想方式写小说,可以“使小说更接近真实”。我不同意他的观点“:文学毕竟是经过整合过的世界,文学的世界与原来的世界永远是两回事。不能把原有的真实与经过整合的真实对立起来。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内容丰富,而时空是高度融合的,就是整一化的结果。梅里美的小说保持着小说的秘密、情节的魅力和必要的张力,很好看,很有艺术的魅力。平凹应把小说的魅力重新融合进他的小说中去。”(同注[2],第355页)我反对颠覆一切规范、拒绝一切固有经验的所谓“创新”,强调“轨则”的意义“:创造、创新不能脱离一定的文学轨则。同样的轨则中也能出现不同的很好的作品,如律诗。文学表现人物,性格化就很重要。《土门》中的人物有些模糊。人物的可信性也很重要,不可信就无法感人,破坏人的阅读心理。梅梅作为一个农村的女子,却热衷于收藏明清家具,在可信上就有点问题。创造最重要的是开掘内在的精神空间。不能为形式的创新而牺牲更重要的东西。唯新是从,结果也留不下任何东西。”(同注[2],第357页)在谈到贾平凹性描写的丑和脏的问题时,我鲜明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和态度:“不管你写了什么,应该让人感到干净,这是(对)审美能力的一个考验”“;康德和托尔斯泰都认为性是肮脏的,公开否定性,国内很多人则争先恐后写性,似乎不写性就是低能儿。这个时代是一个感情放纵的时代,艺术上需要含蓄和节制。从个人审美情趣上说,我喜欢纯洁的东西,喜欢干净的东西,包括劳伦斯的作品我都不大喜欢。我认为我还不是感情脆弱的读者。”(同注[2],第358—359页)这等于是在当着贾平凹的面,批评他的《废都》等作品在性描写上泛滥、粗俗,与我后来所写的三篇批评《废都》的文章,在立场上是前后一致的,在思想上则是一以贯之的。事实俱在,明明如月,邰先生怎么能执硁硁之信,说我“处处”为贾平凹“开脱和唱赞歌”呢?这样的“信口胡说或者无视事实”,似乎并不是邰先生所宣扬的“我们一定要抱着”的“真正公平和客观的态度”。虽然邰先生是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教授”,断然不会因为“握手”之类的上不得台面的事情而与我“执气”,而“恼羞成怒”地“臭臭”我,但是,莫名其妙地遮蔽真相,匪夷所思地歪曲事实,却不仅会让人怀疑他的“批评的动机和态度”的“纯正”,而且似乎也无助于被批评者的“清醒从而有所改进”———“这实在是令人痛心和遗憾的”。
事实上,早在1995年,在丈八沟召开的由陕西作协组织的一次长篇小说讨论会上,我就尖锐地批评过贾平凹小说的脏和俗的问题,后来,还在发表于《延河》杂志的一篇题为《小说的精神及当代承诺》(1996年第5期)的文章中,把《废都》当作福克纳所说的那种描述“人类内分泌物”的典型。而在《宁静的丰收》一书中,我说《废都》“虽然以稚气的大胆和率直,揭示了世纪末中国知识分子精神生活中普遍存在的颓废、悲观、压抑、苦闷的心态和情绪,具有令人震惊的真实性力量,但它缺乏道德上的纯洁性,缺乏必要的思想深度和意义空间,因而是一部缺乏广泛和持久影响力的作品”[3];还在批评陈忠实的《小河边》“非常浮泛”的时候说贾氏的短篇小说《满月儿》“本质上虚假”[4]。其实,我对贾氏的包括散文在内的创作整体上评价一直不高。他的文体虽然从孙犁和沈从文,从古代小品尤其是晚明小品里汲取了一些滋养,获得了一些启示,但是,多有用语不当、拟喻失伦的情况发生。尤其是那趣味格调,酸文假醋,拿腔作调,半今不古,令人腻味。从内在激情和道德诗性上看,贾氏的作品尤其是小说作品,很少有路遥作品中的那种温暖、美好的精神力量,缺乏可以对他人的心灵发生持久影响的道德激情和诗性意味。总之,就整体而言,我对贾氏的创作的质疑和批评是贯穿始终的。
退一步讲,即令我过去一直都“处处”讲贾氏的“好话”,难道就不可以在他的创作出了问题的时候说说他的“坏话”吗?即使对同一部作品,过去说过“好话”,但情随事迁,学随年进,后来又有了新的甚至完全不同的感受、认识和判断,谁又能剥夺人家以“坏话”的形式说出此时此刻的真实体验和真实思想的权利?难道对一部作品的这一方面说过“好话”,就不能对同时对它的那一方面说说“坏话”吗?难道你们能与一个过去把《废都》骂得狗屎不如的人“相逢一笑泯恩仇”,允许他现在不着边际地赞美《废都》,而且变着法儿替贾平凹“开脱和唱赞歌”,就不能同一个曾经说过贾氏“好话”的人友好地“握手”,就不能大度地允许他现在来说说“消极写作”的“坏话”吗?
按照邰先生制定的文学批评法典里的逻辑和戒律,别林斯基既然当初写过《论俄国中篇小说和果戈理君的中篇小说》高度评价果戈理,后来就不该再写《给果戈理的一封信》毫不宽假地“愤怒”地反对果戈理;同样,巴赫金既已在早年批评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所有人物都存在问题,原因是他们的对话退化成辩论“,作者没有形成统一的面孔”[5],那么,他后来就不可以将关注的焦点从“作者”身上转移到“人物”身上,将陀思妥耶夫斯基过去的“问题”当作今天的“经验”,并最终将自己说过的“坏话”转化成“好话”,否则,就是“道德游移”,就是“自己打自己的耳光”。总之,我们从邰先生的批评法典里,不仅看到了要求批评家必须维持观点的始终一致的谵妄的偏执,不仅看到了认识论上的教条主义,还依稀看到了他的意识深处的奴隶主义和封建主义鬼影:似乎批评家对作家,也应该像封建社会的奴隶对主人、妇女对丈夫一样人身依附、从一而终;似乎我们时代的批评家,也要像封建社会的被人“倡尤蓄之”的官僚诚惶诚恐地效忠皇帝一样,之死靡他、九死不悔地效忠作家。
邰先生也强调“理性”和“客观”的价值“、真诚和良善”的意义。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他的文章却写得纵横缪戾,纷纭舛错,不仅在逻辑上前后互相拆解,而且道德行为和伦理主张也互相打架。例如,贾平凹因为揣度李建军批评他的动机,而想象出的由“握手”而“执气”的莫须有的故事,虽然是写小说的上好材料,但绝不是展开批评的可靠依据。对这样的“齐东野语”式的故事,一个志在研究文学的人,要么完全置之不理,要么须付出更为审慎的努力才能发现并揭示问题的真相,然而,邰先生却出于捍卫“大师”尊严的简单的义愤,根据虚无缥缈的“传言”,对我进行道德批判,显得既不“理性”,也不“客观”,同时,与“真诚和良善”似乎也没有什么关系。
不错,握手作为文明的行为,的确与人的教养和尊严感密切相关,但是,对心智正常的人来讲,它似乎还没有重要到不可思议的程度。当然,凡事都有例外。例如,在《废都》里,就有一个“一脸黄胖肉”的黄厂长,见到著名作家庄之蝶,就像库尔班老大爷见到“伟大领袖”毛主席一样激动“:庄先生的大名如雷贯耳,今天总算见到了!我来时说去见庄先生呀,我那老婆还笑我说梦话。这手我不洗了,回去和她握手,教她也荣耀荣耀!”[6]遗憾的是,贾先生似乎并不是庄之蝶,而我则肯定不是“黄厂长”,———对我来讲,现在的中国,似乎还不存在一双如此伟大而神奇的手,会令我因为自己的手没有与它们发生关系而“很没面子”。因此,似乎无须劳顿任何人为了我而拿名人的一双不干不净的手说事儿。如果真要说出个子丑寅卯、五麻六道,我这里有比“握手”更庄严的“事实”,证明贾平凹先生实在待我不薄,而我则实在没有理由“恼羞成怒”地“臭臭他”。
在孙见喜先生的《贾平凹前传》的第三卷《神游人间》的第八章,有这样一件“值得记载的文学事件”: “在这牛年(1997年)的最后一天里,贾平凹约见了青年学者李建军先生。李为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出身,致力于当代小说研究,曾任陕西师范大学讲师,现正在攻读人民大学文学博士学位。平凹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进入经济社会,何以物欲横流道德沦丧?中国社会转型之后,旧观念逝去新观念尚未确立,国人心态浮躁、精神惶惑,何以重铸民族灵魂?李建军带来了人民大学哲学系教授张立文先生的研究论著:《21世纪文化战略构想》,及人大学者最前沿的哲学成果。”接下来“,李建军”还详细介绍“中国哲学面临着五大任务”,而贾平凹则“静静坐着,一动不动,他神情肃穆,目光沉重,李建军的话像一记记重槌撞击着他的心‘:……’”孙先生在详细地介绍了“李建军”的谈话内容之后,接着说:“青年博士宏论滔滔,两个小时不绝口,贾平凹没有说一句话。”于是“,李建军端起茶杯,用质疑的眼光看着他”,只见“他轻声幽气地说‘:这事情还得一会儿闹哩。’”[7]“博士”滔滔两小时“,大师”妙论一句话,曲终奏雅,要言不烦,戛然而止,意味深长。“大师”与“博士”,一个微笑,一个拈花,情往似赠,兴来如答,灵犀相通,令人羡煞!那个被“大师”礼贤下士地“约见”的“博士”,受此礼遇,还有什么必要在乎一次未与“大师”握手的感觉;反过来讲“,大师”又有什么理由不与自己曾经“约见”过的、为他滔滔不绝“两小时”的“博士”握手呢?
我在这里被孙先生生动地刻画成一个俨乎其然的“博士”,学识渊博,赛过苏秦,口若悬河,可敌张仪。然而,遗憾的是,孙先生这里定然是记忆有误,张冠李戴,以致他在这部替“大师”立传的著作中塑造的“李建军”,同邰先生的“握手”推测一样,都是想象出来的“乌有乡消息”:我从未送我见所未见的《21世纪文化战略构想》给贾先生,也不曾“宏论滔滔,两个小时不绝口”地向他贩卖我闻所未闻的“中国哲学”。当然,不是我不想体验近距离接触“平易近人”的贾先生的“感动”与“荣耀”,而是我没有这样的机会(1997年底我正在北京焦头烂额地准备应付繁重的期终考试);也不是我不想对尊敬的贾先生贡献自己的知识,而是我没有这样的能力———对末学肤受、浅希近求如我者来讲,在两个小时的时间里“,不绝口”地用“中国哲学”的“一记记重槌”猛烈地“撞击着他的心”,简直像“挟泰山以超北海”一样不可能。《贾平凹前传》的封面上的广告词是“:故事化,家常话,平民化,开拓大师的人性空间。”因为要追求“故事化”效果,借助想象和虚构就是一件“合法”的叙事策略;因为要“开拓大师的人性空间”,所以默默无闻的普通人就活该被当作烘云托月的道具,供“大师”的传记撰写者随意摆置。总之,为了“大师”能扶摇直上“神游人间”,为了便于他引发强烈的“大地震”,作家天经地义地享有把传记写成小说的特权,但是,一个以理服人的批评家,即便他有着与“大师”的传记作者一样的让“大师”更加伟大的“动机”和理想,也不能根据莫须有的“据说”和不靠谱的“传言”信口开河、妄下雌黄,因为那样做真的很丢人———即使在没有“大师”投掷过来的“炸弹”的情况下,也会引起任何一个有自尊心的人的“敏感”。
蔑视事实,强词夺理,是所有非理性批评的共同特点,也是邰先生这篇“质疑”文章的致命伤。在“要事实,还是要真实”一节中,他不仅极其荒谬地将“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对立起来,而且完全不顾“事实”地替贾平凹作品中的病象文过饰非。例如《,废都》中写庄之蝶在“千米左右”的地方看见了阿灿,阿灿也看见了她“,猛地呆住,遂转身却往回跑。上车的人已经上了车,车门已关,她就使劲地敲车门;车门开了,便一个侧身冲挤上去。庄之蝶刚跑到车门下,门呼地关了……”我认为贾平凹因为缺乏空间距离感,所以在细节描写上不真实:首先,凭肉眼辨认出一公里处的熟人几乎不可能,而要庄之蝶在阿灿上车的短时间内跑完一千米的距离,追到她跟前,则是断然不可能的。但是,邰先生承认“视觉失误的确存在”,但同时却说这有可能是“十米”之误,认为“李先生抓住作者的一字之误,完全不考虑整段的描写,这未免有点骨头里挑刺吧”!
那好,我们就放在“整段的描写”里看看“十米”之说是否合理、真实。根据贾平凹的叙述,庄之蝶是带着唐宛儿游玩的时候,看见阿灿的。那么,庄之蝶看见阿灿的时候,唐宛儿在干什么?在撒尿。庄之蝶提醒她“:往下蹲,路上过车,甭让车上人看见你那屁股了。”他在路边听着唐宛儿唱歌,又担心怕过路人也听到了往这边看,于是便“前后左右扭着脖子暸哨。先是一只野兔从路的这边蹿向路的那边,迅疾若一只影子,后又见前边千米左右站了四五个人,忙压低声音说‘:好了,别唱了。’”[8]“千米左右”的距离尚且让庄之蝶担心唐宛儿的“屁股”被人看见,那么,若将“千米”换成“十米”,唐宛儿的“撒尿”问题又该如何处理呢?要么是“千米”,要么是“十米”;倘若选择前者,庄之蝶看见阿灿不真实,倘若选择后者,唐宛儿的“屁股”就将一览无余地暴露在所有车上乘客的眼前。二者必居其一,无一不是虚假。难道我说贾平凹“随意杜撰”还有什么不妥吗?难道我说《废都》是“反真实性写作”不亦宜乎?朱光潜先生在《咬文嚼字》一文中说“:咬文嚼字有时是一个坏习惯,所以这个成语的涵义通常并不很好。但在文学,无论阅读或写作,我们必须有一字不肯放松的谨严。文学借文字表现思想感情;文字上面有含糊,就显得思想还没有透彻,情感还没有凝炼。咬文嚼字,在表面上像只是斟酌文字的分量,在实际上就是调整思想和感情。”[9]看来,在文字上,用严格的尺度批评作家,咬文嚼字,锱铢必较,或者,用邰先生的话说“骨头里挑刺”,并不全然是一件没有意义的工作。
尤为可笑的是,邰先生一方面否定我的“艺术真实”与“生活真实”的内在契合论,一方面却不得不采用同样的策略。例如,他为了替《废都》的非理性倾向和胡编乱造辩护,就用“生活”的如此这般的真实性来证明小说的这般如此的合理性“:这个时代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无奇不有。天上出现了四个太阳、终南山的老牛能说人话、活人喜欢睡在棺材里、尼姑竟然生孩子、声名在常人中具有摄人魂魄的效应……《废都》的部分价值就在于对名的异常效应的揭示,社会上有多少青年因为得到了名人的签字而欢喜欲狂,又有多少女子愿意自动地为名人献上自己的色相而无怨无悔。也许我们会说这种行为荒诞不经甚至下流无耻,但当今社会上这种事难道还少吗?青春少女嫁给老翁、未婚女子愿做二奶,这既不违法也超越了道德,谁又有资格去指责他们呢?现在的社会是多元价值观并存的时期,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立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他人无权干涉。这种自由的任性的生活状态在一定程度上未尝不是社会务实和进步的标志。贾平凹以作家的敏锐发现并揭示这一点,我们不但不给予肯定又怎么能横加指责呢?”
这段似是而非的议论,典型地表征着我们这个时代在价值观上的病症:任性妄为成为一种时髦;是非、善恶、美丑之辨成为多余的问题,于是,道德的绿灯向一切反道德的野蛮行为打开;享乐主义驾着非理性主义的破车,在相对主义的康庄大道上风驰电掣。正因为患有这样的文化症候,邰先生才会给我们贡献更为诡谲的奇妙见解“:女人和男人的关系最简单的表现为性,所谓爱情这种崇高的字眼也往往首先在有了性的前提下才能出现,以往作品中描写爱情的失误就在于把爱情写得太复杂,写得太缥缈。而贾平凹的功绩就在于他还原了爱情的真面目,所谓先有性再有爱情。因此不写性,爱就是虚妄;反过来写性才容易揭示人的深层心理即潜意识和无意识。性是现代小说写人的一个独特和有力的角度,也是贾平凹的特色所在,这一点大家是有目共睹的。《废都》之流行由于性,不把性写得如此露骨,那么《废都》又有什么新奇可言呢?”作者对性与爱的关系的大胆诠释、对“以往”作品描写爱情的局限的判断、对贾平凹“露骨”地写性的合理性的辩护,都是与固有的常识对着干、拧着说的,在颠倒黑白、混淆是非上,显示了一种令人惊讶的无畏和无知。这让人不由得想起了《哈姆莱特》里丹麦王子对因为看到“鬼魂”而觉得“不可思议”的霍拉旭说的一句话“:那么你还是用见怪不怪的态度对待它吧。霍拉旭,天地之间有许多事情,是你们的哲学所没有梦想到的呢。”[10]是的,天地间的确有许多事情,是在我们的哲学和想象之外的!
邰先生还有更令人惊诧的荒诞不经的言论呢。在我看来,贾平凹的语言看似独特、成熟,其实病象多多,早就应该有人认真、负责地指出和研究。但邰先生却不这样认为。他不仅为贾平凹的语言病象辩护,而且还一概而论地认为作家“的确是特殊的人……他们又有这种破坏和创新语法的特权,因为他们是语言大师或语言规范的形象大使”。是的,作家固然是一群“特殊的人”,但再“特殊”他也是人,也必须好好说人话,而在写作上好好说人话,就是要求作家必须遵守起码的语法规范和修辞原则,就是要求从事文字工作的人,必须像胡适在写于1916年的《文学改良刍议》中主张的那样“须讲求文法”$#!;另外“,语言大师”并不是一顶廉价的桂冠,可以随便往一个“作家”或“著名作家”的脑袋上戴。尤其有必要指出的是,无论一个人有多么“特殊”,他都不享有“破坏”语言规范的“特权”,换句话说“,破坏”能让一个人成为“特殊的人”甚至成为某些人心目中的“大师”,但很难成为真正的“语言大师”。只有那些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捍卫语言的纯洁性和规范性的人,才能通过切实而有效的努力,为我们的语言提供更完美的表达方式和有价值的修辞经验,才能成为真正的被普遍承认的语言大师。
好了,就算作家作为“特殊的人”,享有“破坏和创新语法的特权”,一个并不“特殊”的教授、学者、评论家,却必须明白自己应该像普通人一样使用语言,而不能像“作家”和“语言大师”那样随意“破坏”基本的语法规范和修辞原则。然而,令人遗憾的是,邰先生似乎也属于“特殊的人”,似乎也在恣情快意地享受着“破坏”语法规范和违反事理逻辑的“特权”,否则,我们无法解释在他的文章中,怎么会有那么多的用词不当、文理不通的病句:
这种观点倒不失为一种肯綮之见,但令人困惑的是李建军先生自己在‘贾作四评’中正好犯了某些类似的诟病……
“肯綮”比喻要害、关键的地方,是个名词,一般只用来在固定的语式中作宾语,例如“:深中肯綮”“、直中肯綮”“、咸中肯綮”;改为“中肯之见”或可通也。而“诟病”是个动词,意为“指责”“、侮辱”,邰先生想当然地把它当作“毛病”“、病症”来用,显然大错特错矣。
倒不是说乡党就不能批评,问题在于他为何前倨而后恭?
事实上,根据文章的逻辑顺序,这个成语应该变通性地表述为“前恭而后倨”,因为“,李建军先生”前边说贾先生的“好话”,此为“恭”,后来却“翻脸不认人”,此为“倨”。
在贾平凹看来(我推测),是自己一次失礼的行为伤害了李建军的自尊心……
哎,“一次失礼的行为”到底是出自“在贾平凹看来”,还是邰先生自己的“我推测”?批评不是隔座送钩的游戏,也不是口耳之学的别名,因此,这种似是而非、夹缠不清的表达,除了“引起了当事人以及批评同行的鄙视”,我实在看不出它有什么别的价值和意义。
贾平凹以作家的敏锐发现并揭示出这一点,我们不但不给予肯定又怎么能横加指责呢?名者实之谓也,名声不虚,它代表着成功,所以人们对名敬仰就很正常,对名的敬仰潜含着一种趋向崇高的心理,因此,即使发展到崇拜名人也无可厚非,当然以不走极端最好。
“不但……又怎么”是一个缺乏关联性的疙里疙瘩的搭配“;名者实之谓也”则是一句反逻辑、反常识的判断。辨名实,断是非,分善恶,乃是人类进行自我认知的重要内容。名与实从来就不是一回事,因为“,名者实之宾也”。正因为名实有别,名因实立,实因名显,苏轼才在《震奎阁碑》中说汉明、梁武“缘名失实,去佛远甚”"#!,人们才强调“循名责实”,才追求“名副其实”。倘若你坚持认为“名者实之谓也”的逻辑成立,那么就得承认“邰者贾之谓也”也是一句意味深长的禅语。另外,从逻辑上讲,前边既已说“即使发展到崇拜名人也无可厚非”,后边的“当然以不走极端最好”就属于颠三倒四的自我拆解。
《废都》的语言虽半文半白,却很独特。既不生僻也不浅陋,尤其是别致、新鲜,应该说没有什么值得指责的,但李先生却要简单的把它与《金瓶梅》、《红楼梦》等明清小说作对比,硬要指出其有抄袭之嫌,虽所举例证言之凿凿,实为吹毛求疵,没有价值。
“浅陋”的意思是“见识贫乏、见闻不广”,用来描述或形容语言风格是不妥当的;带点的“是”字可删;一般来讲“,值得”后面指涉的是肯定性的内容,可以说“值得赞美”“、值得学习”,但决不可以说“值得指责”,否则,人家会反问邰先生:既然《废都》的语言连“指责”都不“值得”,你为何还要为它大唱其赞歌呢?还有“,言之凿凿”一语也因为措置不当,而与“吹毛求疵”相矛盾。有道是“:言之凿凿,如指诸掌。”你怎么能说人家举出非常确实可靠的例证是“吹毛求疵”呢?
那么,到底是我对贾平凹的批评“矫枉过正”“、动机”可疑呢,还是邰先生的批评缺乏起码的学术理性和“客观”品质?答案似乎不言自明。虽然如此,我还是对邰先生的意气用事的批评风格和打群架式的批评行为感到好奇和不解:难道他不知道从“握手”和“执气”这样的妇姑勃&式的流言里,既找不到批评的有效的“策略”也得不出可靠的结论吗?难道他作为贾平凹研究的专家,竟然一点也没有看出贾平凹并不是什么“大师”,而只不过是一个“著作等身”的“著名作家”而已吗?难道他竟然看不出贾平凹作品在内容和形式上存在的问题吗?如果他清楚地了解这一切,为什么还要这样替他辩护;如果他对这些问题毫无认识,那他的研究还有什么意义?难道邰先生费心劳力地搞研究,就是为了证明谁胆敢尖锐地批评贾平凹,谁就一定要“自己打了自己的耳光”?或者就是让邰先生自己最终蒙羞受辱,陷入比“打自己的耳光”更尴尬的境地?唉唉,看来要想避免“矫枉过正”,要想动机“纯正”地研究文学,实在也不是靠意气用事或说几句漂亮话就能解决问题的。
从谱系学上考察,邰先生的批评乃是当前流行的庸俗批评模式中的一种。我称之为“庸俗的血亲主义批评”。它与受金钱或者贪欲奴役的拜金主义庸俗批评不同。信奉拜金主义庸俗批评的人彼此之间没有牢固的精神维系。他们唯利是图,无情无义,有利则来,无利则去,其行为具有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色彩和见风使舵的投机主义倾向。如果说拜金主义追求的唯一目标是利益,那么,血亲主义看重的则首先是情感。因地缘、学缘、血缘而结成神圣、牢固的精神同盟的血亲主义分子,结伙抱团,党同伐异,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只讲意气,不论是非。他们在文学批评行为上的突出特点,是粗俗的市侩习气和任性的颟顸做派;从手段上看,他们靠嘁嘁喳喳的流言飞语和鸡毛蒜皮的闲言碎语攻击论敌,试图通过道德贬损和人格羞辱实现有效的精神杀伤。然而,由于具有任人唯亲的先天性局限,血亲主义文学批评往往很难理性、客观地认知世界、认知自我。他们的认知视野是封闭的、狭窄的,关注的焦点每每局限于血亲关系内部,而很少胸襟恢廓地顾及外部世界。他们好像殷海光先生批评过的那种“自我中心的论断”“:限于自己的观念圈子,而不知尚有一外在世界,依此观念圈子所作的论断叫做自我中心的论断(Ego_centricpredicamen)t。……生活在这种病症里的人,只知有己,不知有人……这里所谓的‘自我’可以扩大。它可以是我一个人,也可以是我所出生的乡村,可以是我所在的社群,可以是我所在的学校,可以是我所在的邦国,可以是我所在的文化背景……‘自我’在这些范围里扩大时,极易与‘团体意识’化合。于是,‘我’所在的团体总是最好的。碰到团体以外的人直率地批评我所在的团体有何弊端时,我总是不问青红皂白,不怡于色。于是,我与人之间竖立起一座心理铁幕”[13]。他们的认知方式是简单的、幼稚的。对于血亲关系内部的人和事,他们倾向于用极度夸张的话语进行肯定性评价,相反,对血亲关系之外的人和事,则要么毫无兴趣、漠不关心,要么倾向于以消极的态度进行审视或用粗暴的方式进行评价。
面对由血亲关系形成的社会群落,你开罪于其中的一个人,便是得罪了他们所有的人,因此,一个因为文学而与他们发生冲突的人,从一开始就要有勇气面对这样一个可能会令你“敏感”的严峻现实:血亲群落中的一个人不与你“握手”,便意味着你要受到该群落所有人的冷遇甚至羞辱,而且,不仅如此———你还将因犯了他们的众怒而“自己打了自己的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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