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银行出台的细则
对于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对于有1笔未结清个人住房贷款,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执行二套房房贷政策。
对于2笔及以上未结清个人住房贷款,再次申请贷款买住房的家庭,暂停受理个人住房贷款。
首套房新政细则何时落地成为各方关注焦点,8日下午,记者了解到,东莞银行合肥分行已经收到总行出台的细则,该行成为合肥首家放松房贷政策的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9月30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东莞银行合肥分行成为合肥首家房贷政策放松的银行,该银行房贷业务多是和房产中介合作。
记者从东莞银行合肥分行证实,对原先贷款已经还清的贷款申请,可以按照首套房执行,但目前二手房首套房利率上浮10%,二套房上浮20%。
不过,合肥市直、省直公积金均一贯执行“认房不认贷”的政策,即在合肥买房,只要是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均参照首次购房标准,首付最低仍为3成,利率为标准利率。第二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6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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