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嵩绘 |
【新闻背景】
上世纪80年代,我国推行公有住房改革。20多年过去了,由于受当时情形所限,全国各地至今均仍存在较为普遍的“公房违规”行为,这包括违规购买或租住直管公房以及违规购买房改房、集资建房、安居房、拆迁安置房等。由于是历史遗留问题,且情形追溯颇为复杂,直管公房的清理工作一直以来在全国都是难题。
“有个别公职人员,手上包括房改房已经有数十套房子,竟然还捏着一套直管公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安徽合肥市清房办一位工作人员指着厚厚的一摞清查本气愤地说。
近年来,违规买卖、租住直管公房现象的举报日渐增多,严重影响了政府公信力。针对这些现象,从2009年6月开始,合肥市重拳开展直管公房清理整顿工作,力求把清房政策严格落实到位,向“特权”说不。
合肥市委书记孙金龙说:“没有特权单位,也没有特权阶层;不论大小多少,不管涉及哪一级部门,不管事关什么‘背景’的人,都要敢于碰硬、严格执法。铲除的是少数人的不法利益,维护的是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
公房违规者几乎都是公职人员
“目前,大部分直管公房都位于合肥市中心地带,房价较高,一些人违规占有一套甚至几套直管公房,利用房屋牟取暴利,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平。”合肥市清房办负责人陈新胜说。
3月25日,在位于合肥市房产局的清房办临时办公室,记者翻开清房办工作人员整理的直管公房备案,让人震惊的是,违规者几乎都是公职人员。
“你看地处庐阳区的这处直管公房,因为地段拆迁成为门面房,现在每平方米价格上万元,有人却想利用手中的权力和关系钻空子,用几百块一平方米的价格买下来,转手就是几百万元的收益,这不就是国有资产的变相流失吗?”一位工作人员痛惜地说。
据介绍,目前,合肥违规购买和租住直管公房的情况主要可以分为三种,一是超标型,即购买直管公房面积超过规定上限;二是转卖型,即违规低价购买直管公房然后以高额市场价出售;三是转租型,即在拥有住房并享受房改政策的同时,将违规占有的直管公房出租。
清查的第一步,便是调查合肥市城区内直管公房的情况。据统计,有1000多套直管公房的购买或租住存在违规行为,涉及200多个省直及合肥市直单位,其中直管公房面积超标的现象极为普遍。
一位在省城某高校工作的“房客”,早在多年前就已经享受国家政策,在六安路拥有了一套房改房,却还是一直“租住”着琥珀山庄的一套60平方米左右的直管公房。这位“房客”只需要付每月几十元的租金,自己转租后收入则高达近千元。
拒不清退按侵占国有资产起诉
“按照这次清理直管公房的规定,超出规定面积的购买者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格补交超出部分房款,对于超额占有多套直管公房的人员必须退出违规占有的房屋。”陈新胜说。
记者了解到,直管公房流失的原因主要有三个:首先,由于出售公房时操作程序不规范甚至违规操作,导致出现多买多占公房,甚至私下买卖租住直管公房的行为。其次,一些单位改制后或拆迁时,公房流入个人名下居住,现无单位管理,有的干脆已经变换成了私人房产。另外,一些拆迁安置的门面房或租住的直管公房仍然由个人低价承租再以高价转租。
清房行动开始后,合肥市在10天内密集出台了《关于做好已购公房转移登记审核工作的通知》、《关于纠正违规购买或租住直管公房等问题的通知》、《关于严明纠正处理超标准购买或违规租住直管公房工作纪律的通知》等三个文件,明确了清房工作的工作思路、步骤和纪律。
这次清房行动由市纪委牵头开展,对于在清房行动中拒不配合或阳奉阴违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一经查实,坚决辞退。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拒不纠正的,按侵占国有资产行为向法院起诉。对于纠正处理工作落实不力或今后单位仍然存在超标准购买公房的,一经查实,除追究个人责任外,还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截至今年3月23日,合肥市清房办自去年6月初开展的专项整改活动已纠正违规占用直管公房人员1119人,收回资金近5000万元,收回应退公房28套。
“目前,公务员因拒不退出公房受到处罚的,尚无一例。”陈新胜说,“我们在清房行动当中也贯彻了人性化的原则,对于那些补交房款确实有困难的规定可以分期付款。目前,违规行为得到了有效纠正。”
建立长效机制防止“纠而复生”
今年3月8日下午,年近八旬的刘海明终于拿到了梦寐以求的新房钥匙。刘海明是合肥市运输公司退休职工,老人的退休收入无法购买商品住房,又略高于合肥市现在的廉租房保障条件,几十年来一直居无定所,生活困苦。合肥市清房办和房产局在了解情况后,专门开会讨论,最后决定从清理出来的直管公房中拿出一套解决老人的住房问题。
事实上,在合肥市,像刘海明这样的“夹心层”还有很多,在这次清房行动中,关爱困难群体成为工作重点,一批“夹心层”的住房问题最终得到了解决。
安徽大学社会学系教授范和生说:“将清理出来的资产拿来关怀困难群体,不失为惠及民生的一项好举措。”
范和生认为,清房行动后,建立清房工作的长效机制成为大家关心的问题。“只有立足长效才能防止前清后犯,纠而复生。”
据介绍,合肥市的清房工作花大力气对万余套直管公房进行了登记、检索、核实,并建立了详实的数据库。在电脑前输入一人姓名,立刻可以显示出此人以及其配偶名下的所有房产以及房产的性质。
“三个文件的出台和数据库的建立,使‘漏网之鱼’也无法侥幸逃脱。现在,合肥市所有已购公房(含集资建房)均需经房改部门审核后,方可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陈新胜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