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中,我们常看到相隔两地的人在旅行期间交换房屋居住。现实中,能否真的进行房屋的无偿交换呢?记者了解到,去年合肥市就曾出台一项对于交换者来说利好的规定:以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与商品房、私房交换时,交换价值相等的,免征契税和土地收益。一年过去了,记者了解到,这条替交换者省钱的好政策却几乎无人问津。专家称,好政策并不一定就与消费者的实际需求相吻合。
市场:“等价换房”无人问津
市民李女士在经开区有套价值30万的房子,因为孩子上学的原因,她想找个价值相等的,将房子换到一个学区好点的地方。让李女士苦恼的是,想要找到这个符合等价交换条件的对家还真不容易。“首先信息源非常有限,没办法选择比较,而且估价也很难一致。”
昨日,记者从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档案馆了解到,该法规实施一年来,“等价交换的极少极少。一般都存在差价,估价相同的机率太小了。”记者随后又从庐阳区房产局了解到,去年该区办理私房交换的仅有一两笔,而这些交易中,都不是绝对相等的价值交换。
辉达房产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来咨询换房的一般都是以小换大,然后补差价,“等价交换因为不征税,不涉及买卖程序,我们公司还没有受理过。”
专家:不太符合实际需求
这项为消费者省钱的利好政策为何虚置?对此,合肥房地产业协会副秘书长方新东分析认为,很多客观因素制约了好政策无用武之地。房改以前,因为工作需要,单位职工调动,单位之间可以协调住房的交换使用,如今房产私有化了,大家在一个环境住熟悉了,生活的圈子、区位不一样,没有太多交换房屋的必要。
此外,交换房屋不太符合中国人的心理,国人不是买新房就是以小换大,交换房子的案例本来就很少,估价相同的机率就更小。
“另外,这一政策宣传力度也不够,不少市民不知晓这一政策,也没有好的平台让他们去寻找价值相等的换家。”方新东认为,如今的住房是按照市场规律来调整的,不能像房改以前那样按照计划经济来安排,这就导致了实际需求与好政策之间的差距。(祖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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