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开发“磨洋工”要收罚单。记者4月8日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我省首次对房地产开发商拿到地不开发开出罚单,对马鞍山和宿州两宗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进行挂牌督办。
挂牌督办的两宗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分别是:马鞍山市花山商贸旅游园内、特殊教育学校以东地块,由中惠(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7年3月取得;宿州市西关办事处胜利路以北、人民路以东地块,宿州市正大公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3年取得。这两宗以挂牌方式取得的土地,用途均为建设用地,面积分别为390亩、270亩,约定开工时间分别为2007年5月1日和2004年12月30日。
我国法律规定,对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照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 “省厅挂牌督办这两宗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精神,规范房地产运行秩序,促进住房供地的及时开发利用。”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工作人员4月8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此前,省国土资源厅已下发《挂牌督办通知书》,要求马鞍山和宿州两市国土资源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处理,5月底前将结果专题报告省厅。逾期未能处理,除通报批评外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省国土资源厅还暂停受理所在地区用地报批。(刘纯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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