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广告监测中心发布近期广告监测报告,部分房地产商的广告出现了融资或变相融资等涉嫌违法内容。
“投入50万,当年赚10万”, “购房入户××,进重点高中,上名牌大学”……据介绍,近期出现的房地产广告的违法行为有三大类。一是广告中出现融资或变相融资的内容,含有升值、投资回报的承诺;二是房地产广告中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提供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三是广告中出现乱评比、排序的内容,广告中宣称“荣膺2008年度×××奖”,“荣获×××最佳品牌”等评比、获奖内容,违反了《关于停止发布含有乱评比、乱排序等内容广告的通知》。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媒体应严格审查房地产广告,加大审查力度。(记者 窦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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