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城市和富庶地区的房价,还将继续上行,因为它可以将房产税转嫁到房租上去,而那些落后的、竞争力弱的地区,房价将不可挽回地一路下跌,直到跌无可跌。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征收房地产税在广东,已隐约有了时间表,不久的未来,来自房地产领域的税收,将在县市级的总体税收中占有较大比重,成为主体税种。关于该税种推出的预期,无疑将对房价的涨跌产生较大影响,也成为投资者决策时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据媒体报道,在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推出近5个月后,近期多省份相继出台实施文件,其中广东省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率先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体方案》也于11月初推出,方案中明确表示,要使房地产税等财产行为税,成为县(市)级主体税种。而从给出的时间表来看,“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税制度”。虽然被很多人认为为了救房地产,政府不会推出房地产税,但现在看来,很可能离真正的实施并不太遥远,甚至到明年就有可能形成明确的预期,并对房价产生切实的影响。
关于房地产税,坊间议论极多,有一种说法,将房地产税形容成政府对房地产业的“一鱼多吃”,这个说法有些刻薄。其实,房地产税要看怎么设计,一般说来,房产税包括一般财产型税收,其主要目的有二:
一是缩小贫富差距,拉近社会贫富鸿沟。比如,按照以前网上流传的房地产税版本,人均80平米不征税,80平米以上才征税,那么,对于拥有自住型住房的广大老百姓来说,多数不用交这个税,如果你面临着被课以房产税,那么恭喜你,你可能属于被均的富人之列。财产型税用以均贫富最极端的案例,是北欧等一些国家征收高额的遗产税。我国的遗产税会不会征收?我认为,肯定会。从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来看,未来征收高额遗产税的可能性较大,但什么时候开征,征收的税率有多高,也要看具体国情,以及经济发展的具体阶段而定。
二是促进财产拥有人加强财产管理,提高财产的使用效率。一个人拥有财产,如果将其废弃不用,那对全社会来说,是资源的巨大浪费,这种现象是必须要阻止的。比如,前天媒体曝出河北某科长家里搜出1亿元现金,先不说这些钱的归属,光这1亿元现金沉淀在贪官家里,不能加入全社会的资源配置,相当于一笔本来可以创造出增量财富的资源,白白地浪费了。具体到房地产来说,我们已经知道了很多房叔房姐什么的,估计还有很多房爷房奶还没报出来,这些人享受着公务员良好的福利,可能家里各种财产也不少,但仍然这里那里有房子闲着。对他们来说,即使这些房子永远空置下去,也影响不到生活。但对全社会来说,一边是房子空着,一边还得盖新房给另一些人住,这就是社会资源有效配置不够。当然这还只是特例,浪费更为巨大的是投机炒房,囤着房子推高房价,传导出错误的房地产供需信息。过去几年,相当比例的财富都在房地产领域,一旦泡沫破灭,带来的损失无法估量。开征房地产税,增加囤房成本,对于抑制房地产泡沫,极有好处。
基于上述理由,房地产税的开征,是没有悬念的。当然,更为主要的,是地方政府缺钱花,需要税源,“房地产税等财产行为税”,刚好可以成为县(市)级主体税种,而从时间上看,很可能就在“财税改革重点工作基本完成”的2016年实施,再迟也不会太久。如果这个判断成立,那么到明年,房地产税对于那些做房地产投资的人来说,将是买房最重要的考量因素。
特别需要提醒一句的是,本轮财税改革本身也会对未来的房价产生重要影响。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本轮财税改革的一大目的,就是要改变地方政府行为。以前地方政府主要是生产型的,要做大GDP,才能做大税收,地方政府才有钱花。但在未来,地方政府的税收,更多地可能来自于财产税和消费税:你得让本地老百姓更富庶,让更多的人来本地消费,你的地方税收才上得去,你才有钱花。基于地方政府行为新的博弈方式,估计在房地产税开征以后,全国房价的结构性分化会更加剧烈。一线城市和富庶地区的房价,还将继续上行,因为它可以将房产税转嫁到房租上去,而那些落后的、竞争力弱的地区,房价将不可挽回地一路下跌,直到跌无可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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