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7年仍未拿到产权证,演员李玲玉将北京将军苑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将军苑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其办理房产证并支付违约金90余万元。记者上午从朝阳法院获悉,该院已受理此案。
李玲玉诉称,2000年11月18日,其因购买将军苑公司开发建设的"和乔丽晶"公寓的房屋与将军苑签署《北京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补充协议》等文件。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过户手续须于交付后十四个月内办理完毕。2001年3月3日,将军苑与李玲玉办理了房屋的移交手续。因此,将军苑至迟应在2002年5月2日前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但至今仍未办理。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0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