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现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大多使用格式条款,格式条款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也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制造“霸王条款”大开了方便之门,引发了许多纠纷。为维护合肥商品房市场经济秩序,市工商局从2006年开始要求开发商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备案。迄今为止,市工商局对1500余条购房合同的不规范条款进行了修正。目前,合肥市新开楼盘格式条款备案率达到100%。 问题:霸王条款常酿纠纷 近几年,商品房买卖中产生了许多合同纠纷、产权纠纷。多数纠纷和投诉的根本原因都是缘于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市工商局合同监督管理处王张说:“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自身利益,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使用有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转嫁合同风险。”因消费者处于弱势,在签合同时没有协商的机会,等出现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才发现合同条款对自己不利,从而引发一系列纠纷。 为减少纠纷,保护消费者利益。市工商局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将合肥市区《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工作交由直属局统一受理、统一审查备案并负责日常监管工作。在备案工作开展初期,由于只是工商局单枪匹马作战,再加上部分开发商原因,半年时间里工商局仅仅备案两份合同。 整治:逢格式条款必备案 为有效加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监管,有力打击霸王条款。市工商局联手市房地产管理局合力监管商品房市场。三年来,市工商局每年都会同市房产部门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及时修正企业合同中格式条款违约内容,对继续使用违约条款的企业予以立案查处。 2009年9月,市工商局又联合市房地产管理局对房屋合同“霸王条款”挥出重拳。依据《安徽省合同监督条例》规定联合发布了《合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备案若干规定》及《合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细则》。根据规定,企业必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确认单,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方予办理商品房入网销售和网上备案。同时,备案细则对现实中格式条款普遍存在的“霸王条款”做了明确的限制,格式条款中存在的不平等约定被废除。 提醒:买房先查备案合同 通过上述举措,合肥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审查机制,为遏制霸王条款戴上了“紧箍咒”。王张介绍说:“合肥这一举措走在了全省前列,对规范房产市场秩序产生了极大的作用。”目前,合肥新开楼盘的合同备案率达到百分之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得到初步遏制。 此外,消费者自己也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避免在购房中上当。市工商局工作人员提醒说:“根据规定,房产开发企业需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已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应当注意合同是否有格式条款;如有格式条款,查看其是否已经备案。” ○ 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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