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家园网讯(记者 徐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长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12月17日在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拍卖方式出让CF20141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CF201412号地块位于双凤开发区,北至:纬一路,东至:淮南北路,南至:规划支路,西至:经一路;面积413.03亩,规划商业用途,出让年限40年,容积率≤2.4,建筑密度≤55%,绿地率不宜小于20%,参考地价5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20000万元。
根据地块规划,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地上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5万平方米的建材家居类专业市场。其中,竞得人自持地上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具体自持位置由长丰县政府在最终批准的规划方案中予以明确。否则,均视为违约,按专业市场分摊占地面积计算以50万元/亩标准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
为确保专业市场成功运营,自持以外的地上专业市场建筑面积的70%须销售给建材家居类品牌商户。销售对象办理房屋和土地产权手续时,须提供长丰县政府的审核意见。长丰县政府审核时,销售对象须提供品牌代理等相关证明文件。
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建设1座地上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的酒店,须自持并引入专业酒店运营管理公司整体运营。否则,视为违约,按酒店分摊占地面积计算以50万元/亩标准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
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地上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集中商业和地上建筑面积不低于6万平方米的商务办公楼,并全部自持,不得销售。
项目建成运营3年后,入驻本地块内的企业产生的年税收不得低于1.5亿元人民币。否则,视为违约,由长丰县政府会同国税部门负责监督竞得人以现金方式补齐。
拍卖时间:2014年12 月17日上午10点。
拍卖地点: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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