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家园网讯(记者 徐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12月19日在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拍卖方式出让庐阳区140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根据竞买要求,N1407号地块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该公司注册资本金和实收资本金均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N1407号地块位于庐阳区临泉路以南、凤凰山路以东,东:昆仑路,南:用地界线,西:庄墓路(凤凰山路),北:用地界线,面积17.13亩,规划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出让年限40年,容积率≤4.2,绿地率≥25%,建筑密度≤25%,参考地价450万元,竞买保证金2000万元。
根据规划要求,N1407号地块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自持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得低于2万平方米 。
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日内与庐阳区政府签订1家注册资本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的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及咨询等业务的金融类企业集团总部入驻本地块的协议。否则,均视为违约,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金融类企业集团总部入驻本地块前,竞得人不得办理可售房屋预售手续。此条款由庐阳区政府会同市房产局负责监督落实。
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结构封顶)。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拍卖日期:2014年12月19日下午3:00。
拍卖地点: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