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家园网讯(记者 徐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12月19日在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拍卖方式出让BH2014-08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根据竞买要求,BH2014-08号地块竞买人(含其控股股东、其控股股东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或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公司法人。
BH2014-08号地块位于滨湖区庐州大道以西、扬子江路以南地块,东:湖北路,南:南京路,西:庐州大道,北:扬子江路;面积150.32亩,规划商业、住宅,出让年限商业70年、住宅40年,容积率:商业≤5.0,住宅≤2.8,绿地率:商业≥20%,住宅≥40%,建筑密度:商业≤55%,住宅≤22%;参考地价450万元,竞买保证金1.5亿元。
根据规划要求,BH2014-08号地块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商业地块内自持地上建筑面积不低于6万平方米,且房屋产权登记后8年内不得转让。
竞得人须承诺商业地块内项目全部投入使用后3年内,年均缴纳税收不低于3000万元。否则,视为违约,由包河区政府、税务部门、滨湖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共同负责监督竞得人以现金补齐。
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半内竣工(结构封顶),其中,商业项目竣工后1年内投入使用。若未按期开工、竣工,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若未按期投入运营,每延迟1日,按成交总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
拍卖日期:2014年12月19日下午3:00。
拍卖地点: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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