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家园网讯(记者 徐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12月19日在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拍卖方式出让包河区S141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S1415号地块位于包河区宿松路以东、规划美和路以北,东:紫竹苑小区,南:规划美和路,西:宿松路,北:紫竹苑小区;面积2.3亩,规划商业用途,出让年限40年;容积率≤1.6,绿地率≥20%,建筑密度≤30%;参考地价320万元,竞买保证金500万元。
根据规划要求,S1415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30日内提供经包河区政府审核确认的与至少1家世界500强餐饮连锁企业签订的安徽省特许经营协议。此款由包河区政府负责监督,并在土地成交后40日内书面函告市国土局落实结果。如违约,市国土局解除出让合同,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1年半内,引入1家世界500强餐饮连锁企业省级区域总部入驻本地块,并在地块所在地纳税,年纳税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未按约定引入总部的,解除出让合同,无偿收回土地及地上房屋;未按约定纳税的,不足部分由竞得人以现金方式补齐。由包河区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建设一座汽车穿梭餐厅,建成后全部自行持有、整体运营、不得对外出售;
竞得人须按规划部门要求的标准建设规划美和路以北的0.97亩规划绿地(面积以实际测绘为准)。建成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包河区政府。
拍卖日期:2014年12月19日下午3:00。
拍卖地点: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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