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3日,蚌埠市怀远县总工会北院的几间房子被拆掉了,而带人拆房的据说是怀远县总工会原主席吴治淮。拆房的消息不胫而走,人们议论纷纷,猜测吴治淮是要拆了“公房”给自己盖新房。
对于拆“公房”建私房的传闻,吴治淮说,这处“公房”在2004年经过房改,就成了他自己的房子。针对诸多猜测和疑点,当地纪委已经介入调查。
总工会院内房屋遭拆除
4月3日,是清明小长假第一天。当天上午,怀远县总工会的北院,突然传来了一阵挖掘机的轰鸣声。
总工会北院,以往是职工活动中心,里面有几间砖瓦房。之前,总工会原主席吴治淮一家人一直住在里面。那辆挖掘机径直开到院子里的几间房屋旁,开始拆房子。
工会工作人员闻讯赶到现场,这才意外发现,带着挖掘机拆房子的不是别人,而是吴治淮。尽管大家对吴治淮的行为十分不解,要求解释清楚,但吴根本不予理睬。慑于前领导的威严,总工会的工作人员眼睁睁地看着房子被强行拆掉。
总工会院内房屋被强拆的消息,很快传开。当地居民纷纷传言,吴治淮是准备给自己盖一幢楼房。就在众人疑惑时,吴治淮叫来工人,清理掉房屋拆除后的废墟,然后开始打地基。显然,吴治淮是要盖房子。
接到举报后,记者来到怀远县总工会。在总工会北院,一个面积约200多平方米的地基已经成型,旁边堆放着很多红砖、沙石等建材。
国有土地使用权被划拨?
怀远县总工会现任主席刘新水告诉记者,工会北院以往是职工活动中心,那块地和房子都属于国有资产,他向记者出示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刘新水说,房子被拆后,他在翻看工会的土地使用证时意外发现,工会的国有土地共3232.8平方米,有208.08平方 米于2005年被划为吴治淮所有。
在这张土地使用证“记事”栏中,记者看到这样一行用钢笔书写的黑字:“2005年11月,经县政府批准同意,以划拨方式划出国有土地使用权208.08平方米给吴治淮使用,用途为住宅,本宗地现剩余土地面积3024.72平方米。”
让人意外的是,虽然208.08平方米的土地已经被划给吴治淮。但记者看到,怀远县总工会2006年和2007年的资产登记表上,土地面积依然还登记为3232.8平方米,上面还盖有吴治淮及总工会的章。
刘新水表示,发现此事后,他觉得很蹊跷,曾和吴治淮电话联系过,吴说自己有房产证和土地证,还建议他“新官不理旧账”。
怀远县总工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向记者透露,担任怀远县总工会主席前,吴治淮是当地教育局领导。“工会北院原来是职工活动中心,里面有三间房子,以前是一家幼儿园。”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2003年10月吴治淮调任总工会任主席,不久就让幼儿园搬离,自己和家人一直住了很多年。
房改房审批存疑问?
记者辗转联系上了吴治淮本人。吴告诉记者,调到总工会后,因为家里的房屋要拆迁,他便住进了工会北院的房子。2004年,听说那几间房子可以“房改”,便向当地房改办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拿到房产证,又划拨了208.08平方米的土地,并拿到了使用证。吴治淮还向记者出示了这些证件的复印件。
在总工会的土地使用证上,记者看到,工会的3232.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办公”。而据房改部门人员介绍,只有住宅才能房改。那么,吴治淮是如何让工会的办公用房变为“房改房”?对此,吴表示,“当时给我办房改的,是办公室人员,我不清楚。”
采访中,吴治淮还透露,在办理这处“房改房”前,其妻已经有一套“房改房”。而怀远县房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夫妻双方有一方已经申请了房改房,另一方不得再申请。对于诸多涉及审批的疑问,怀远县房改办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吴治淮是2004年参加房改的,而自己调来房改办不久,不清楚相关情况。
怀远县委宣传部相关人员告诉记者,事发后,怀远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已经责令纪委介入调查。“调查还在进行,一旦查出违法违纪行为,一定会严肃处理。”(向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