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与房产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国家就对楼市调控新政频出。这几天,在合肥,不少市民反映因为无力支付提高标准的首付款,或因是外地户口,已经无法申请到银行贷款,而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但是,许多购房者去退房时却遇到了难题——定金难退。
购房门槛提高不少
“我们也接到了客户的退房要求。”合肥城东某楼盘销售人员坦言,新政明显打击了楼市投机行为,同时一定程度上也抑制了房地产市场部分刚性需求。其中,以外地购房者无法从银行申请到贷款而退房的情况居多。“也有因首付比例提高超出承受能力而要求退房的退房者。”该销售人员说,这些购房者之前许多已经签订了认购合同、并缴纳了定金,有的还交了首付款。
据了解,合肥多数银行已停止向外地购房者提供贷款,同时几乎没预留缓冲期,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套房、二套房按揭首付比例由原来的20%、40%提高至30%、50%,也已在各大银行执行。
有业内人士分析,9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以70万元总购房款为例,新政实施后比实施前要多交7万元,对大多数好不容易凑够首付款的购房者来说,这新增的7万元无疑可能成为压垮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
合肥楼市现“定金纠纷”
新房退房量增加,二手房市场同样也存在这种现象。记者走访中发现,国家对二套房的认定采取“认房不认贷”的办法,导致不少二手房交易遭遇“滑铁卢”。而二手房交易与新房交易一样,也绕不开定金问题。
对于购房者的违约,安徽昊华律师事务所李成华认为,其中有一定的“被迫违约”色彩。从公平公正的角度看,国家政策调控是一种特殊变化,可以认为是合同法中的情势变更,在国家没有出台具体指导细则的情况下,应理解为购房者提出退房要求并非购房者本人故意,属于客观上的不能履约。
李成华建议退房者诚恳提出退房申请,并争取同开发商协商解决,而开发商一般情况下应退还其定金或首付款。
建议:可优化支付方式
合肥市某商业银行一名从事个贷工作的人员则表示,此前金融机构对个人申请住房贷款采取的是比较宽松的政策,当国家政策频变,购房者在出手之前需谨慎考虑,充分考虑国家政策收紧而无法成功贷款的情况,或事先预留支付新增首付款的钱,同时考虑利率的提高。
“政策有变,交易不能顺利进行,是购房者和开发商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有专家表示,商品房是为数不多还没生产出来就开始销售的产品,该交易过程存在很大变数。而现行购房定金、首付方式没充分估量这种变数。因此,该交易模式应尝试建立一种更科学的付款方式,类似于网络购物中的“支付宝”,以便为意向定金、首付和贷款等环节预留缓冲期,该模式已在部分城市的二手房交易市场使用。(赵登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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