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合肥市凤和园小区门面房失火案在该市包河区法院开庭审理。肇事者程某因涉嫌失火罪被起诉,并将面临受害者家属69万余元的赔偿要求。
据了解,今年1月12日下午5时许,程某在包河区凤和园小区南门光子幕墙店内用乙炔焊枪切割铁货架时,焊枪火花不慎引燃店内发泡剂,继而引发大火,波及附近多间门面房,还引燃了人行道上的一辆小货车和几辆摩托车。当时正在店中的29岁男子贾某被大火烧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庭审时,程某对被控罪名没有异议。他坦承自己从事焊工行业已经有十多年,但没有取得从业资格证。当天去干活时,没有人告诉他焊接点下的纸箱里有发泡剂。失火后,他拨打了119报警,并将乙炔瓶拖到了门外。
此案中的死者家属提出了69万余元的民事索赔。其代理人表示,即使程某不知道纸箱中有发泡剂,也应知道纸箱易燃。此外他在操作时存在失误,失火后没有采取积极措施灭火,至今也没有赔偿受害人家属一分钱。程某对此表示,自己根本无力支付这么高的经济赔偿。本案未当庭宣判。(张婉怡、记者刘玲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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