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没有一个行业所承担的骂名不房地产开发商多了,房地产开发商推高房价、面积缩水、晚交房、
改变规划、物业管理霸道等等诸如此类的事情都落到了开发商的头上。
在以前,也就是两会以前,特别是去年以前,高房价的骂名全部由开发商一家承担,虽然随着今年的两会召开,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房地产开发中的腐败成本也被揭露出来,但是即使这样政府部门,特别是地方政府所承担的职责还是没有完全承担起来。
别的不说,从14日新正出台以来,我们看到楼市的一个显著的效果是明显的就是成交量随着时间的推移,量在慢慢地下将,截止到昨日,一线城市中的上海成交面积下降了几乎50%,但是成交价格不降反升,原因是作为高端市场的豪宅市场不但没有量的下跌,而且还在上涨,价格也在上涨,前几天报道大连的房价近期部分项目上涨过千元,昨日夜晚,我在我所在的城市的河滩新修的游艇码头的木栈道上散步,和几个年龄大的老人在一起谈论楼市,四五个六七十岁的老大爷说,我们这里的环境越来越漂亮了,等着房价网上涨吧。他们一直看好本地的房价上涨,没有一个认为房价会下降的,并且一两个大爷和本人的看法基本一致,我所在的城市的房价三年半左右的时间会翻翻。
一些普通的市面老大爷怎么会有这样的认识哪?原因很简单,他们从这个城市的基础建设改善、环境改观、两条没有污染的河流、最近河南全省的公职人员都要涨工资、以及城市化浪潮等方面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房价的上涨大家都不愿意看到,但是房价持续上涨这是不争的事实。作为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盈利是他们的目的,至于说由于高房价导致一些人,一些城市的原住民还有一些想进入一个城市的农民工或者是大学毕业生想短时间内就能住上房子,摆脱租房特别是蚁族这样的生存状态,不是有开发商来解决的,开发商的职责就是按照国家的法定程序那地、按照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设计产品,按照施工准备条件开工、按照施工规范、竣工时间按时保证质量交房。至于说开发商房子的定价如何,何时涨价,涨多少,这应该全部由开发商做主,而不是像合肥市相关部分规定的那样三个月内不准涨价,其实只要是从事过房地产销售的人都知道这样的规定是一纸空文,对于开发商没有一点约束力。举个简单的例子:假定一个社区有三栋楼,他把第一栋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定价,第二栋加价10%定价,第三栋加价20%定价,一起报给发改委,然后三栋楼同时推向市场,既没有违背政府规定的捂盘惜售,又没有会三个月没有涨价,至于说有人愿意买第二栋加价10%的房子或者买第三栋的那好呀,开发商落得愿意。
房地产市场的房价高的根本原因是资源的分配不公导致的,就是大城市过分掠夺中小城市的资源,城市掠夺农村资源产生的,上海举办世博会花费4000亿元,而西南旱灾国家只给拨付几亿元,玉树地震国家拨付的就更少了,多部分还是捐助。这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北京的所有部委所有建筑都是群过纳税人的钱建设的,所有部委人员的工资都是全国人民的钱,但是他们只会给北京带来利益,推动北京的消费,而很少在其他地方投资和消费。最近爆出的国家地震局各项花费中用于房屋补贴的是用于地震预报费用的600倍,这说明了什么,全国人民拿了钱去推高了北京的房价,而省会城市是全省人民的。一些地方比方说上海、深圳、海南虽然是地方性的城市,但是国家给予的政策都是以牺牲全国人民的利益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的。现在的天津滨海新城也是如此。
这是导致各地房价差距巨大的原因之一,同时也是一线城市的房价高企的原因。房价的高企是有多方面因素造成的,除了我们刚才提地的资源分配的不合理外,土地供应的问题,北京市去年计划供应土地8多公顷结果实际成交的只有500多公顷,这其中的差额部分必然导致建设用地的紧缺,去年工地的减少,不必然反应到今年的房价上,今年房价上涨的因素其实还是供应不足的问题,2008年金融危机,房子卖不出去,很多开发商根本就不拿地,还有是不开发,所以必然导致今年的供应量减少,而去年少出让的那部分用地必然会反映得到明年市场供应紧缺上,所以今年一直到下半年都会出现供应不足的问题,这是北京三四月份房价上涨的根本原因所在。
责任根本不在开发商身上,政府应该加强对开发商的监管,主要是让其经营的合法话,然后拿出更多的土地收益及高房价带来的税收收益来大量建设公租屋。这样才能根本上解决很多人买不起房子的困局。不能一味地用道德的尺度来衡量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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