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用地供给,国土资源部赋予我省土地优惠政策。记者5月6日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我省在全国先行启动土地指标跨区流转新政,建设用地置换指标在皖江示范区内可以跨市、县有偿流转使用。
2010年是皖江示范区起步之年,建设项目投资强度高,涉及范围广,时间集中,用地需求刚性增长。今年全省建设用地需求在50万亩左右,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需求约43万亩,而每年国家给我省的用地指标加上使用国家直管计划共约20多万亩,缺口达20多万亩。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人介绍说,为保障皖江示范区建设用地,除国家今年下达我省用地计划比去年多出的增量部分全部留省用于皖江示范区集中区建设外,我省还在全国先行启动土地指标跨区流转新政,鼓励建设用地置换指标在皖江示范区内跨市、县有偿流转使用。
建设用地置换指标,是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或国有工矿企业废弃地复垦成耕地而获得的建设用地指标。多年来,因土地之间的价差和利润分配平衡等因素影响,建设用地置换一般只在同一区县范围内展开。皖江示范区内合肥的肥东、肥西、长丰以及滁州与六安的金安区土地整治基础条件不错,它们开发复垦整理后多出的耕地指标可配置给急需用地的建设项目。据悉,建设用地置换指标流转反哺农村,其中不低于20%留给先行复垦置换建设用地所在乡(镇)用于当地新农村、非农产业集聚发展建设,流转置换指标所得纯收益的一半以上返还给先行复垦置换建设用地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我省是全国率先实行建设用地置换省份,《安徽省建设用地置换暂行办法》2006年8月发布施行,2007年开始批准建设用地置换项目,今年持续进行城乡建设用地置换和增减挂钩制度创新。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人说,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今年在验收确认各地建设用地置换指标时,统筹10%的指标调剂到皖江示范区使用;支持皖江示范区市、县在皖北地区垫付前期资金开发复垦整理土地,置换出的指标有偿调剂给垫付方使用。我省计划今年通过置换解决用地指标10万亩,力争达到20万亩,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2万亩。(刘纯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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