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不少中低收入者在为买不到经济适用房而苦恼时,却有一部分人在为手中的经济适用房无法脱手而郁闷。
原来,按照现行的《福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出售经济适用房需“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但由于“相关价款”迟迟未定,福州经济适用房交易陷入停滞状态,直至今日仍未解封。
4月2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完善经济适用房退出机制。福州经济适用房退出机制能否就此明确,经适房的尴尬是否就此化解,成为不少人关心的问题。
经适房交易停滞两年
在福州12345便民呼叫中心网站,关于经济适用房不能上市交易的投诉件很多,投诉者的言语中透露出几分无奈和不满。
一位于1998年购买福州金城小区经适房的教师在投诉件中写道:有关部门无限期推迟上市交易细则,使得我们这些教职工无法出售经济适用房,严重损害了我们的利益;在一则题为《经济适用房交易到底为何难产?还要等多久?》的投诉件中,一位锦绣文华小区的业主表示,房管局去年已经将交易办法提交市政府,而且当时还说2009年底之前一定能出台相关交易政策,但时至今日仍无任何消息,要求有关部门明确时间表。据这位业主介绍,他目前居住的这套经济适用房面积小,现在家里人口多,生活十分不便,打算换一套大一点的商品房。可是商品房价格高企,而他的经济适用房又无法出售,根本凑不到钱实现他的“换房梦”。
西园新苑 (论坛 新闻)的一位业主告诉记者,去年8月,福州市房管局在回复有关投诉时就指出,经适房上市交易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会后修改稿将再次上报市政府审议,经市政府审定出台施行后,相关经适房上市交易手续方可重启办理。那么,半年多过去了,交易实施细则为何还没出台?
交易细则仍无法明确
针对市民的投诉,福州市房管局在2月26日回复说“关于经适房上市交易办法,市长办公会议于2月3日开会研究,市领导要求有关部门对相关的条款内容及缴交的比例再进行研究论证,待下次开会再行决定”,此后,房管局针对此类投诉件的回复均为:经适房上市交易办法待市政府研究批准,批准后按规定执行。
4月29日,记者致电福州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市政府还没有批准相关交易办法,至于具体的出台时间,仍无法确定。
“我们并不是炒房者,当初,我们是按照程序买到了经济适用房,现在有的人生活条件好了,想要卖掉经适房,换一套大点的房子,有的人是急需用钱,希望卖房筹钱。可是,政策迟迟未能明确,使我们的利益受到损失。而且不符合经适房居住条件的人不退出,对那些等待购买经适房的人来说也是不公平的。”西园新苑的业主刘先生这样告诉记者。
“福州经济适用房资源利用陷入了死胡同。”福州房地产专家刘福泉分析认为,如今有关部门也很矛盾,不允许经适房上市交易不行,允许交易也不行,因为一旦允许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由于经适房诱人的议价空间,很容易导致违规行为的出现。“试想一下,当初一平方米2000元左右的经适房,如今可卖到6000多元/平方米,其中的利润是多么诱人。”
经适房如何不尴尬?
著名房地产人士时寒冰认为,经济适用房中出现的问题是有希望解决的,比如禁止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如果要退出经济适用房,必须卖给国家,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差价部分属于国家所有。
对此,刘福泉也认为,解决目前经济适用房制度的一些问题首先要明确经济适用房的定义,“经济适用房必须不具有商品特性,它不能够像商品房一样出售,当先前的购买者不再符合经适房居住条件时,由政府回购。”刘福泉表示,其次,经适房的建设标准可以低一点,关键把经适房定位在基本住房保障上。这样,当经适房的所有者具备购买商品房的条件时,他也会希望尽早退出经适房,不至于对这部分资源造成不合理的占用。
著名的评论员叶檀则另有见解,她指出,完善任何一项公共产品体系,一要减少复杂的中间环节,提高效率;二要尽可能地满足多层次被保障者的需求。经济适用房的弊端是既混淆了公开产品与商品的界限,开启了寻租之门,又没有更好的办法建立监管体系,经济适用房的存在充当了民众攻击寻租与腐败的天然靶子。她认为,要提升保障型住房的效率,最重要的是大力建设廉租住房,廉租房不拥有产权不存在住宅转让的资本收益,可以极大地约束寻租空间。现实中,我们看到的是经济适用房领域层出不穷的寻租案例,而很少在廉租房领域看到相关案例,原因很简单,寻租成本不低而收益不高,廉租房没有产权,寻租者知难而退。同时,廉租房建设比经济适用房制度成本低,从批地、资金划拨、建设到分配,条分缕析,非常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