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即开始卖车位、以公寓名义变相销售、开发商延期办证等等都作为企业不良信用列入了扣分项。2014年一年,合肥市共有26家开发商被扣除了“信用分”,69家开发商被约谈。
整个2014年,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通过现场检查、信访投诉、综合管理等方式,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3份,约谈开发企业69家、约谈企业负责人125人次,对26家涉房企业扣除“信用分”。
登录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官方网站,专门有一栏“信用考评公示”,里面记录了合肥市所有房地产企业的信用记录情况,尤其有一栏中记录了企业的不良信用。企业不良信用详情中公布了开发商法定代表人、扣分额、扣分事由以及扣分说明等内容。
例如滨湖新区某大型项目一期地下车位存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向购房人收取订金的行为。这被视为“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进行预售,或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费用”,被扣了5分信用分。
从查处的信息来源看,12345市长热线群众举报、房产部门现场检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等都是信息的来源,以市长热线市民举报居多。
此外,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还一直对全市34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438个商品房项目的前期报建、预售手续、销售信息公示、买卖合同签约、商品房交付等方面进行动态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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