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位于越秀区北京南路附近,已推迟开发一年多
昨天,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出通知,催促两年多前拿地至今尚未动工的广东粤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加快动工建设进度。这是继4月28日,市国土房管局没收三“地王”土地出让金合共5.517亿元后,再次针对迟迟未动工具体项目发出通告。
粤海地产于2007年9月29日以4亿元的底价拿下越秀区泰康路以南、回龙路以东、北京南路139号以西、海味街以北地段,面积为18994平方米的商住楼项目用地。根据该土地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地块应按合同约定于2009年3月6日前动工开发。但经过房管局调查,该地块至今未动工建设。
记者了解到,该地块未动工的原因主要是未拆迁结案。而该地块原就是市国土房管局收回重新拍卖的烂尾地块。业内人士认为,如今地块迟迟未动工,则可能面临再次烂尾。
根据3月1日开始实行的修订后新《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经认定土地闲置满一年的,市、县级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用地单位按出让土地价款或者划拨土地价款的20%一次性计收土地闲置费,逾期不缴纳土地闲置费的,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土地闲置费总额1%。的滞纳金。如果闲置期累计满两年的,政府可以无偿收回闲置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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