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讨债官司”引发的受贿案于近日在六安宣判,记者采访时发现,该案牵扯到六安市一个小区4年前的路灯安装等工程项目。如今,陈年旧案一审判决,被连累的小区却“憋屈”至今。 讨债案牵出受贿案 2004年,六安某建设公司与舒城一家建材公司合作开发六安市淠绿新村项目。许某受建材公司指派,在淠绿新村项目部负责水电协调以及工程预算和质量验收等工作。 2005年,六安市人方某与淠绿新村项目部签订《路灯工程施工协议书》等合同,并由许某对预算进行审核。方某承诺给许某“好处费”19万元,当天方某就将1万元交给许某。2006年,方某又送给被告人许某10万元。 2007年后,许某多次向方某催要剩余的8万元“好处费”。,方某无奈,向许某出具一张8万元的欠条。许某拿到欠条后,持该欠条于2009年1月向法院起诉“讨债”,不料却导致自己受贿案件曝光。近日,金安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6年。 受累小区“憋屈”至今 该案一审判决了,但另一个问题出现了。当初工程施工标的额才60多万,方某许诺的“好处费”却高达19万元,真正用于工程上的钱能有多少呢? 5月15日上午,记者赶到淠绿新村走访。在A区内,记者遇到正在楼下闲聊的居民桂女士、李女士、范女士等人。听到记者问小区的路灯和水电情况,她们告诉记者,该小区自入住以来,一直存在楼板渗水、下水道漫溢污水、路灯不亮等问题。范女士说,她们入住都3年多了,小区路灯刚开始还亮过几个月,后来就坏了,一直到今天也没再亮过,一到夜晚就漆黑一片。 记者随后赶到该新村的C区,居民也说路灯早就不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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