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铁国际花园再遭业主维权。
2015年1月4日,《中国经营报》记者接到相关业主的报料,称位于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京良路北侧的房山中铁国际花园(以下简称“国际花园”)存在飘窗缩水等诸多质量问题,开发商中铁房地产集团北京正达置业有限公司擅改设计图,开发商、承建方、监理等多方均为中铁“自家人”—同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严重违反相关规定。
据了解,这是继长春中铁国际花园维权、杭州中铁国际花园维权之后的又一个中铁国际花园维权项目。
针对以上质疑,中铁房地产集团北京正达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宏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因消防问题设计院在我单位预售房屋前已经完成相关设计变更,故我单位未违反合同中的相关约定,不存在缩水问题。”
而对开发商、承建方、监理等多方均为中铁“自家人”的质疑,上述负责人回应表示,“施工、监理单位与我单位均为独立法人,不存在隶属关系。”
飘窗缩水成核心问题
记者从报料者提供的材料获悉,业主初步提出的质量等一系列问题共22项,其中核心问题是飘窗缩水。
1月11日,记者实地探访了房山中铁国际花园。走进小区记者发现,大多数楼房都是空房,只有少数着急入住的业主正在装修。而此前记者在搜房网等相关网站上看到,房山中铁国际花园的交房信息:“2014年12月10日一期及二期已整体入住”。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年轻业主告诉记者,2014年12月10日交房之前就已经发现问题,“设计的飘窗长度是1米8,可实房飘窗尺寸不到1米7。”随后业主带着记者一起测量了从单元门到入户门要经过的一段楼道的宽度,“只有1米1,这个宽度,买的家具怎么抬进来?”
记者走访多户业主之后得知,如报料者所称,缩水比较严重的飘窗户型是B2和C,“根据设计图,B2飘窗尺寸是180厘米,可实际是169厘米;C户型当时没有样板间,但是当时的设计图飘窗尺寸是155厘米,但是实际只有135厘米。”
“按照合同,如有更改,开发商应在10日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但是业主没有收到过任何通知。”报料者称。
是不是开发商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更改设计,违反合同中相关规定?
对此,开发商中铁房地产集团北京正达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宏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因消防问题设计院在我单位预售房屋前已经完成相关设计变更,故我单位未违反合同中的相关约定,不存在缩水问题。”
而报料者则称有图为证,飘窗左右后期增加了轻体转垒砌的轻体墙,才缩小了飘窗尺寸。 据报料者提供的证据显示,此前业主在与开发商交涉时,开发商相关发言人曾称“消防要求两窗间隔两米,为了消防才将窗缩小”。但飘窗缩小后,业主测量两户窗间距仍然不到两米。
在被问及飘窗修改后为何还不到两米时,周宏臣表示此问题不在采访范围之内,记者需向其他负责人询问。
1月12日,记者再次来到了国际花园。此次一位58岁的业主告诉记者“共性问题除飘窗缩水外,还有入户门隔音性能差”,已自费将入户门换掉。并称自家飘窗175厘米,也和样板房不符,“后悔当时没有给样板间录像,现在死无对证。”
上述业主是一位监理,也参与了此次业主维权活动,他向记者坦言,楼房质量稍有差别无可厚非,毕竟每栋楼房的施工工人不同、施工技术不同,但房屋、公共设施验收结果细则不透明,“开发商应该把业主关心的核心项目的验收结果细则明文公示出来。”
对此,周宏臣表示,验收结果,凡是合同里规定的都已向业主公示,合同之外的也已向住建委提交,如需了解,业主可以向住建委有关部门了解。
另外,在1月11日的探访过程中,有装修工人向记者透露,飘窗的设计有些地方是多余的,有业主在装修时已将多余部分拆掉。1月12日,记者以购房者身份来到售楼处以B2户型为例问及飘窗尺寸时,销售人员含糊不清地告诉记者“将近2米”。下午近五点,记者要求看房,销售人员以已把房门钥匙交给物业,且物业已下班为由拒绝了记者的看房要求。
疑监理、施工方等相关单位“一家亲”
国际花园被业主称为中铁“自家花园”。在采访过程中,业主和报料者均提到,国际花园项目的开发商、承建方、设计方、监理等均隶属中铁。同属中铁“自家人”的事实让业主无法接受。
据了解,国际花园的开发商为中铁房地产集团北京正达置业有限公司,设计方为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监理方为北京铁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一期(8~14号楼)施工方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期(1~7号楼)施工方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另外,国际花园的物业为中国铁建(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据公开报道,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铁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是同属总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的二级下属公司,开发商中铁房地产集团北京正达置业有限公司是三级公司,隶属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的企业为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法律上独立之企业相互间存在联合关系。
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业主提出,依照上述规定,国际花园的监理方和施工方属于关联企业,作为关联企业为何会在同一个项目中同时存在?如此一来,项目质量如何保证?在监督过程中会不会因为是“自家人”而内部放水?
针对以上质疑,开发商中铁房地产集团北京正达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宏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施工、监理单位与我单位均为独立法人,不存在隶属关系。各公司均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项目施工及监理单位的招标均在住建委的监督下进行,施工和监理单位的选定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对于作为关联企业的监理方和施工方为何会同时出现在国际花园项目中,采访现场的另一开发商工作人员表示,我国相关条例规定同一个项目的监理方和施工方不能是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没有提到不能是关联企业,(利害关系和关系企业)两个概念不同。
同时,记者就相关问题致函市住建委,之后市住建委回电称此事已移交房山区住建委处理。随后记者又致函房山区住建委,房山区住建委工作人员回电称“明后两天主管领导有其他活动,抽不出时间接待记者,采访的事情以后再说”。记者又提出电话采访,回电人以“一般情况下,这种情况领导都不愿意这样”为由拒绝。
不过,据公开报道,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曾表示,根据规定,在同一项目中,施工方和监理方不能存在隶属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同为一家公司子公司的企业,虽然彼此没有任何联系,但由于各自与母公司间的关系,也不允许同时担任一个项目的施工方和监理方。
业主称问题仍未解决
针对上述诸多问题,业主先后找开发商、北京市房山区住建委、北京市住建委等相关单位反映情况。
“从上个月初开始维权,到目前已经40多天,这期间我们多次找各方进行协商,但都没有实质性的答复。”一位参与整个维权过程的业主告诉记者,“其实,我们要求也很明确:针对我们提出的质量等一系列问题,相关单位查明之后,给一个确切的书面整改方案或者给予相应的补偿。”并称两次赴市住建委反映情况后,市住建委答应复查后给予书面答复。
1月16日,业主收到了北京市住建委的书面答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信访事项复查答复意见书》(以下简称《意见书》)以及《北京正达关于“业主沟通会现场提出的问题”的排查及整改情况的汇报》(以下简称《汇报》)。
《汇报》中开发商针对业主提出的擅改飘窗、监理和施工“一家亲”、“亲嘴门”、入户门隔音差等近四十个问题进行了汇报,并对部分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
北京市住建委在《意见书》里也做出了明确答复:一、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建设单位做出了解答,并初步制定了整改方案,施工单位根据整改方案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监理单位审批后,经业主认可,建设单位方可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维修工作。二、维修后,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及业主进行验收,形成书面验收文件,房山区住建委做好后续质量监督工作。三、涉及规划、消防及园林等部门职责范围的诉求,建议业主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反映。四、涉及合同的纠纷和争议,建议业主与建设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随后记者联系了相关业主,部分业主称还未阅览上述《意见书》和《汇报》。但已阅览过的部分业主则表示,“回复了,问题一个没解决,都是告知在回复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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