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上午,全国人大新闻发言人傅莹在回答记者提问的时候,透露了重要信息:房地产税法已经纳入全国人大5年立法计划,但2017年没有把房地产税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的安排。
一、傅莹谈:2017年没有把房地产税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的安排
法制日报:2017年房地产税法会不会列入到我们的议事日程当中,我们距离房地产税法到底还有多远?
傅莹:这个问题最近比较热,我前两天专门去找了这方面比较权威的信息。首先,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这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任务中列出来的,所以本届人大常委会把制定房地产税法列入了五年立法规划。当然这部法律涉及面比较广,也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所以围绕这个问题的讨论是比较多的。根据我的了解,我们今年没有把房地产税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的安排。
二、房地产税的开征,仍然相当遥远
这个消息意味着房地产税的开征,仍然相当遥远。虽然有知情人透露,已经有方案提交给全国人大,“不提交审议”的意思,应该是继续进一步研究讨论。所以,房地产税距离开征仍然有相当距离。
今年以来,房地产税多次成为媒体关注焦点。第一波热潮是1月11日新华社公布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提到“支持各地区在房地产税等方面探索创新”。
《中国经济周刊》2月28日报道称,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房地产税法草案已经完成,最快有可能2017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针对房地产税法最快何时通过,当时专家有不同的看法。
刘剑文表示,即便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也并不意味着就能落地和实施。从立法程序上,房地产税法在2017年出台是很困难的事情,也可以说是不可能的事。他预测:“按照中央的部署,应该是在2020年前实施。还有4年时间。”
尹中卿认为,房地产税牵涉到千千万万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出台前一定会依照法律程序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无论怎样出台,绝不会“突然袭击”。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施正文则认为,年内出台并执行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房地产税法能列入并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最快也要在2018年才能开始施行。
三、炒房者,从心里笑出来,因为又少了一个利空
房地产税的确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如果开征,也是意味着对拥有“红本”的房子开征。这些房子一般来说,都缴纳了70年(住宅)或者50年、40年(商业地产)的地价。在这个基础上,即便每个家庭有免征额度,也意味着政府重复收费。
此外,小产权房、违法建筑本来就没有交地价,开征房地产税之后怎么办?强制收?收不上来,你无法限制其产权和交易,你甚至不知道都有哪些人买了,有多少套;法院判决、警察上门?那将出现多少冲突?一分钱不交的(小产权房),可以永远不纳税;缴纳了巨额土地使用金的,反而年年重复缴税,这种不公平如何解决?
相信看了这个新闻的炒房者,从心里笑出来,因为又少了一个利空。其实抑制房价,政府有很多招数,唯独房地产税不能算。房地产税,主要还是为地方政府解决“长期饭票”的问题。如果想真的控制房价,提高按揭利率、首付成数和交易税费就行了。比如香港对外来购房者,以及买二套房的人,加收了相当于房价30%的重税,房价马上就被管住了。
前两天,有全国政协委员还建议,为了去库存应该降低三四线城市的首付,从两成降低到一成。如果这样做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三四线炒楼者的杠杆率将从5倍提高到10倍,意味着房价将再次飙升。而一成首付意味着,银行将面临巨大的风险。所以,这个建议是万万不可采纳的。
但这从一个侧面告诉我们,今年三四线楼市,其金融管控或许会放松。通过让房价上涨来去库存,仍然是一些人的主流想法。
四、改革房地产税没那么简单
安邦智库(ANBOUND)首席研究员陈功在“2017年经济形势判断”报告里指出,“房地产税的改革不是增加一项税那么简单,房地产税是一个系统,涉及到很多税种,包括房地产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这么多的税,互有关联,要改必须一起改,所以房地产税的改革,是一个体系性的重大税收改革。”
由于房地产税的设计复杂且操作难度大,同时夹杂着太多的敏感问题和利益博弈,未来房地产税草案的公布可能还会根据方案的可接受程度、时机、征管能力等做一个权衡。
此前,安邦智库(ANBOUND)特约经济学家钟伟也表示,如果“十三五”期间中国政府推出房地产持有环节的税收类型,很可能是不妥当的。
原因在于,中国政府应该优先去做的事情,是努力推动中国房地产在未来五年的成功软着陆,至少需要大量削减房地产库存,保持公众对房地产市场的信心;然后争取在“十三五”期间,经济增长转型能够有所起色,此后在增长转型明朗化之后,再处理房地产问题。
而不是像现在左手在增长转型,右手在破地产泡沫;左手在托举地产,右手在试图开征房产税。这样的政策打架,会使得情况变得更糟糕。
在钟伟看来,中国应该首先完善个人所得税和遗产税,等待个税制度成功了,再将地产转让所形成的一次性财产所得征收所得税,最后才是开征房地产税的事情。如果不这样小心谨慎地安排,政府政策自相矛盾,左右互搏一定会使得问题更加糟糕。
五、中国为何开征房地产税?
安邦智库(ANBOUND)看来,中国之所以要开征房地产税,主要基于两个基本的背景:
一是分税制下平衡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在分税制下,中央与地方的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加大,但中央不愿意削弱既有的财权,因此通过上收部分事权、扩大新的财权来满足地方政府的需求,房地产税就是一个重要的平衡手段。
二是中国的城镇化和房地产市场发展已有相当规模,以空间增量扩张为主的发展模式差不多到头了,政府从增量扩张中获取的收益将会减少,要转向从巨大的存量资产中来开辟或扩大新税基。通俗地说,过去是一次性杀掉一批羊来获取羊皮,现在改为每年剪一次羊毛。
从利益角度来看,房地产税就是中央政府给地方政府在墙上画的一张远期“大饼”,允诺在未来给地方政府一个大礼包。
地方政府要从房地产税得到可观的实惠,还需要等待很多年。在目前阶段,现在地方政府的大部分利益、债务都与房地产扩张绑在一起的,很多官员也参与其中,因此政策不好调整,地方政府也不愿调整。
要等到现有的利益调整结束,新一代的地方官员能够感受到从房地产税上得到持续的财政支持,他们才会完全支持这一税收。
不过,即使房地产税成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地方政府也不能完全绑到房地产税上,可持续的地方经济与财政发展,还是必须立足于企业健康发展、最终消费畅旺和产业结构多元。
六、房地产税一来,房价果真要降?
虽然说房地产税推出的具体时间还不能确定,但通过上面的信息,我们可以断定,房地产税在法律层面加快进度。
如果几年后,房地产税真的实施,房价真会大降吗?
人民日报海外版旗下微信号侠客岛曾提到,房地产税的草案还在艰难的起草阶段,即便顺利开征,也不太可能指望它带来房价大降。
即使相关立法能够奇迹般地火速通过,房地产税顺利开征,在以供求关系为主导因素的房地产市场上,此税有利于楼市挤泡沫,减少投机,稳定市场,但指望它带来房价大降,恐怕也是想多了。
方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任泽平任泽平也认为,无论是从国外还是重庆上海试点看,房产税均不是稳定房价的有效手段。
2011年上海和重庆率先试点改革,并未获得可观财政税收,也未对房地产市场形成有效调节。
无助于降房价,不利于去库存:在一线和强二线由于供不应求,一致性预期下房产税转嫁,推高房价和房租。
如果说房地产税并不能降房价,那么,设计房地产税的目的又是什么?
房地产税有助于减少社会资金向房地产业聚集,反过来又会降低整体房地产金融杠杆,并引导资金“脱虚向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
此前2月17日,该报文章认为,不管怎样,房地产税无疑是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让住房回归基本属性的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制度基础。
七、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用房产税抑制了房价
凤凰财经: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说房产税能降房价,还有一些学者也这么认为的。您的观点与之相反,我们知道上海、重庆其实已经试点过房产税了,但是它们房价并没有降。您怎么看?
许善达:这不是我一个人这样看。有两个在海外国际组织里工作很多年的,一个是胡祖六,一个是哈继铭,他们做过这样的报告,就是没有一个国家房价是因为征收房产税给抑制了的。这不是哪一个人的信口开河,是做了大量国别的研究。那么多有房产税的国家,没有一个经济体或者国家是因为征了房产税房价就能够抑制住。
所以房产税在房价抑制上的功能是非常小,可以忽略不计的。能够抑制的就是在销售环节加一个税,比如说香港。香港对于非香港居民买房子,因为它是个自由的购买制度,它没有限购这一说,但是它加了一个税,非香港居民买房子就加一个税,这样就把房价抑制住了。
还有加拿大。很多非加拿大居民到加拿大买房子,因为它觉得非加拿大居民把房价抬起来了,使得加拿大居民购房的购买力就下降了,所以加拿大也要抑制房价,它也是在销售环节加了一个税。名字都是随便的,叫契税,叫消费税,叫什么税都不是主要问题,关键在哪个环节来加税。所以这几个经济体它们抑制房价成功的经验都是在销售环节加税,才能抑制房价上涨。
胡祖六和哈继铭这两个国际组织工作的专家的研究结果表明,没有一个国家或者经济体是靠房产税能够把住房价格抑制住的。所以我认为在中国的实践也不可能。上海、重庆都收了房产税,上海房价上涨,重庆房价上涨,也没有比别的地方涨的就小了。
我觉得中国的经验和国外的经验已经证明了房产税没有抑制房价的功能。不能期望房产税在这方面发挥多大作用,你说一点没有也很难说,但是主要不能靠这个。咱们国内的上海重庆都征了,实践证明都没有起到效果。
值得一提的是,1月18日,针对房产税不管用的说法,央行货币政策委员、北京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樊纲在新浪专栏撰文反驳:
对于房价调控,从需求方角度看,不一定限购,办法就是实行房产税。
价格不管用往往是价格没到足够高,上海、重庆搞试点,只有百分之零点几的房产税当然不管用。
如果像美国一样到了3%-4%的房产税你看起不起作用?中国的炒房团跑到美国,说美国次贷了危机房子便宜,转了一圈最后一问每年还得交4%的税,结果全都不买了。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大会发言人傅莹在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房地产税法的确列入本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但今年没有把房地产税法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安排。这意味着外界关注的房地产税法不会在本届人大任期内出台。
傅莹表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已列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任务中,本届人大常委会把制定房地产税法列入了五年立法规划。“这部法律涉及面比较广,也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所以围绕这个问题的讨论是比较多的。”她说。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要求,房地产税将按照立法先行的原则,由全国人大制定房地产税法,通过立法规范行业健康发展。
2015年调整后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将房地产税法等七大税法增列其中,明确这一法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牵头研究。
目前,我国只有4部实体税收法律,即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车船税法和环境保护税法,其他税种包括营改增、消费税、资源税等税种,都是由国务院制定暂行条例开征。
根据2015年3月党中央审议通过的《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前我国将完成相关税种的立法工作,对新开征的税种,将根据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同步起草相关法律草案。同时,配合税改进程,适时将现行相关税收条例上升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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