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土地交易网挂出合肥市首宗教师公寓地块,这宗地块位于新站高新区,面积达到123.886亩。
这宗地块和一般的商业地块要求类似,要求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项目内所建居住房屋办理预售时,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同时,竞得人办理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区域内2016年10月31日前的同品质、同类型项目最高明码标价备案价格。
为什么会被称为教师公寓地块?其实和集资房类似,这宗地块内规划建设的居住房屋,销售或租赁对象须为高教基地内已正式招生的教育机构服务并在新站高新区范围内无住房的在职在岗人员(不含临时用工)。
房子价格也会比一般的商品房要便宜,在开发商卖房时,其价格为土地成交楼面地价+建安成本+全装修成本+不高于成交楼面地价10%的运营成本,并按规定在市物价部门明码标价备案,销售时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捆绑销售行为。
这些房子被卖出后,5年内不得转让、出租。
这些教师公寓也可以用于租赁,租赁期一年一定,专门用于满足高教基地内已正式招生的教育机构引进的近三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人员审核由新站区指定单位负责)。如租住对象非高教基地内已正式招生的教育机构引进的近三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一经发现,由该教育机构按全部承租房屋年租金的3倍数额,向竞得人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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