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楼上掉下一只金属手电筒,不偏不倚正好砸中一辆价值400万元的宾利轿车挡风玻璃,反弹后又砸中一辆价值百万的奔驰车挡风玻璃,4月8日下午2点多,这一幕发生在合肥市亳州路与肥西路交口东侧一家足疗店门口的停车场。事发后保安喊来车主,究竟是谁在高空抛物?走访的32家住户均不认账。据悉两车维修费高达14万元,两位车主愤怒不已,准备将小区物业及楼上住户告上法庭维权。
[事发] 天降手电砸中两豪车
事发足疗店门口两边均是停车位,平时有保安在站岗看护。 8日下午2点多,站岗保安忽然看见楼上掉下个明晃晃的东西,东西随后砸中门口的宾利轿车,哐当一声后又反弹砸中另一辆奔驰车的前挡风玻璃,最后滚落在地。“我们保安跑过去一看,发现掉在地上的是一个金属手电筒。”昨日下午,足疗店的张经理表示,手电筒长约10公分,重约两三两,由于从楼上掉下来时砸中了车辆,保安赶紧过去查看车辆情况。“他这一看,坏了,宾利车的前挡风玻璃右上角已经炸裂,奔驰车的挡风玻璃中间位置也被砸裂了。”
保安赶紧向店里汇报,足疗店找来两名车主,众人赶到现场一时想不出好的对策。
[调查] 32家住户均称不知情
据了解,受损的宾利轿车价值在400万元左右,奔驰车“身价”也在百万左右。
车被砸“破相”,两位车主咨询了4S店后得知,宾利车更换挡风玻璃价格在12万元上下,奔驰车更换玻璃也需要2万元。高额的维修费让足疗店也紧张了起来。“虽然保安知道手电筒是从楼上掉下来的,但附近又没有监控,到底是从哪家掉下来的,这还需要证据。”张经理说,两名车主赶到现场后,足疗店打电话报警求助。辖区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带着各方找到小区物业,然后挨家挨户敲门询问。
足疗店背靠康居馨苑小区的一栋楼,两车当时所停的位置处于该栋楼1单元与2单元之间的位置,该栋楼一共18层,3楼以上均是住户,“从停车位置来看,1单元的西边住户和2单元东边住户嫌疑最大,一楼和二楼都是我们店,3楼以上一共有32家。”张经理说,随后民警带着他们挨家挨户询问,“当天是周末,32家几乎家家有人,但一问到是谁扔的手电筒时,都说不清楚。”
[维权] 车主欲告业主和物业
张经理称,由于两车的车主都是该店的顾客,“车子一下被人砸成这样,顾客找我们索赔让我们也很难受。”保安当时在停车位边站岗,已非常尽责,“可谁想到楼上会有人往下扔东西?”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宾利车的车主戴先生,戴先生称,爱车被楼上扔下的手电筒“砸破相”,他和奔驰车车主都很生气。“而且两辆车刚好都没买玻璃险,所以这14万元的修理费无法走保险,现在要想修,钱只能自己掏。”戴先生说,因维修费用高昂,他和奔驰车车主两人准备联合对小区物业以及楼上业主提出诉讼。“谁扔的,现在没人承认,但我们的损失总要有个说法。”
说法
如无法确定侵权人,整栋楼都需要担责
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的王海波律师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明确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就意味着,作为受害者,在找不到侵害人的情况下,可以将可能造成侵害的人集体起诉。
王海波律师说,两位车主可以将整栋楼的居民告上法庭,“并不是特定的某个单元,他们可以向整栋楼居民(2楼以上住户)提起诉讼。”此外,若楼上业主有证据证明在侵害发生的时间段内不在现场,不可能造成侵害,“那他就需要举证,只有举证成功才可以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例
天降拖把砸伤路人 23户被判集体赔偿
2011年,合肥市民陆苏林和邻居在11栋楼的楼下聊天时,不幸被空中抛下的一个拖把砸中,陆苏林当场昏迷。经诊断,陆苏林腰椎和胸椎各有一处骨折,后被植入3块钢板和6个螺丝。因无人承认,陆苏林将11栋的23户业主告上法院。 2014年包河区法院判23户集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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