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气温骤升,合肥有了明显的夏日气息。记者近日走访发现,合肥夜幕下的流动摊点越来越多,不论是在小区里、小区门口还是马路边上,都有摊主们的身影。这些“夜市”给市民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附近居民的生活带来困扰。而在市容部门看来,这些摊点大部分还属“违规”。合肥市去年曾颁布新规,称要有条件地“开禁”流动摊点。据悉,今夏正是新规磨合期,一旦试点成功,明年将在全市全面推广。 【探访】 回家必经“云雾区” 5月24日晚上10点多钟,记者来到长江路与淠河路交叉口,清一色的红帐篷立在淠河路两旁,水果摊、烧烤摊、卤菜摊、龙虾摊样样都有,并不宽敞的道路显得更加拥挤,行人经过总要穿过烧烤摊制造的“雾区”。 记者与一位老板聊了起来,这老板就住在路边的飞虹小区。老板说,他们跟西园新村的情况差不多,每个月都要向街道交卫生费,这样摆摊留下的垃圾就会有人打扫,“琥珀山庄街道有人收,我们每个月要交300块钱”。 飞虹小区紧挨着淠河路,那路边的小摊会不会影响居民休息呢?“以前的确有,现在这边的小区已经拆迁了,就好多了。”老板指着淠河路东边正在建设的高楼说。不过还是有居民表示不满:“我刚来租的房子,一开始还觉得这里方便,现在有点后悔了,主要是晚上车子吵、人也吵。”居民黄小姐皱起了眉头。 小摊点占据慢车道 “他们挣钱的确不容易,这个我能理解,但是这样占据慢车道的做法有些让人难以接受,要是有关部门能安排一个场地给他们就好了。”5月24日晚11点左右,在望江西路与金寨路交叉口的路边小摊,李小姐边吃着烧烤,边跟记者聊了起来。 记者看到,路口东侧100多米长的慢车道上挤满了小吃摊,行人通行非常困难。一位老板告诉记者,在这里摆摊的大多是三县来的,在合肥租了房子,以摆摊为生,挣钱非常不容易。“我就是长丰县人,来合肥已经三四年了。以前要向街道交管理费,去年有媒体曝光了,今年就没提交钱的事儿。” 至于占据慢车道的做法,该老板称:“没办法,人家都这样,我要是不往前去点,就争不到生意了。不过一般我们要到10点多才出来,那时候人少。” 相比望江西路,黄山路上的流动摊点占道更为严重。记者当晚在黄山路与金寨路交叉口西侧,看到了100多米长的路边,同样密密麻麻地挤满了小摊点,慢车道完全被占据,行人经过只能跟机动车“抢地盘”,十分危险。 【说法】 “有条件开禁”有指望 乱摆的小摊点确实扰民,但在采访中,很多顾客对于这种路边流动摊也说了不少“好话”。花不了多少钱就能开心地打发一个晚上,对于很多人来说确实是个好去处。“他们也不容易,还怕城管查,如果专门给他们划片地方做生意就好了”,不少顾客这么说。 实际上,早在去年,合肥市就发布了新的《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流动摊点有条件“开禁”。该《条例》明确规定,在不影响城市交通和环境卫生的情形下,市、县人民政府可以确定特定路段、时间段,允许摆摊设点。进入特定路段摆设摊点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市容部门的要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范围内经营,按要求配备经营设施和卫生设施,并保持周围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洁。 合肥市城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有条件“开禁”处于试点阶段,没有完全放开。所以说目前的很多自发“夜市”还是违规的。目前《条例》正在各区试点,今夏将是一个磨合期,一旦试行效果好将在明年全面推行。 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选择一个摆摊地点要符合四个条件,即规划部门通过、不影响老百姓的生活、能解决困难家庭的生活问题,同时还不影响附近绝大多数经营户的生意。“要符合这几个条件并不容易,要在今年夏天摸索一下。”该负责人说。 “卫生费”不允许乱收 对于摊主反映的街道收取“卫生费”的情况,市容部门表示,他们曾经多次查处,“这是明显的违规行为,收费是坚决不允许的。摆摊本来就是违规的,收费不就让他们‘合法化’了吗?我们要对这一类现象进行严查。” 而对此,街道方面则有自己的解释。昨天下午,记者找到琥珀山庄街道相关负责人。据他介绍,长江路与淠河路交叉口摆摊已经有十几年的时间了,这里并不是《条例》划定的试点区域,但流动摊点从未停止。“街道从未收取‘卫生费’,摊主之所以说街道收费是有原因的。”该负责人介绍,流动摊点留下的垃圾需要人力清理,为此飞虹小区物业聘请了专门的清洁工,收取的“卫生费”是为了付给这些清洁工工资,“由于飞虹小区是一个‘无管小区’,2008年区划调整划入我们街道,所以摊主以为是我们街道在收费,但实际上是小区物业的一种市场化行为。”(记者文兵、刘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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