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起,《合肥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正式生效,其中非常引人关注的是,市容和环卫责任区制度首次进入自由裁量范围,居民乱晾晒将被处以最高200元的罚款,责任单位管不好自己责任区内环境卫生的,将最高处1000元罚款。今天上午,瑶海区市容局城管执法大队开出了新规实施后的全市首张罚单。
今天上午7:30,瑶海区城管执法大队二中队队长杨杰与队员巡查到铜陵路与长江东大街交口北侧时,发现一家名为“老张汽修”的修理店在门前责任区内堆放了很多修理工具和配件。杨杰走上前去,向店家详细地介绍了《合肥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的相关内容,根据相关规定,“在非主要道路和非重点地区堆放货物的,但未影响交通和环境卫生的,每平米处100元的罚款”。听到执法人员的解释后,汽修店老板爽快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接受了处罚,并立即改正了错误,把堆放在门外的物品收拾干净。
这一处罚新规跟以往相比有何不同之处?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分析说,“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处罚标准非常细致,可以让被处罚者心服口服”。以往对于居民乱晾晒或“门前三包”不到位的,虽然也有相关的法规可以进行处罚,但那些规定太过笼统,处罚的弹性也很大,被处罚者也很抵触,执法常常很难进行下去。而新规则对处罚内容规定得非常具体,该负责人举例说,仅仅对于乱晾晒就分了5种情况分别进行处罚,操作性非常强,让被处罚者无话可说,更有利于市容环境卫生的整洁亮丽。(戴斌、梅子、魏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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