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或者是还贷款提取等18种公积金提取情形,市直省直公积金提取都需要填写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这份表格最重要的部分就是需要单位盖章。9月18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出《关于简化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手续的通知》,省直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无需提供《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这意味着以后办公积金提取业务,不要再跑单位盖章了。
根据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的通知,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方便缴存职工,提高服务质量,省直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无须提供《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其他提取材料按原规定执行。
而此前,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推出创新措施,取消委托提取还贷业务缴存单位签章;取消公积金提取表缴存单位盖章。办理住房公积金正常提取时,经单位审核信息完整且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有效的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表承诺签名与单位签章视作相同有效。这样一来,市直和省直公积金办理提取业务都不再需要去单位盖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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