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最新编制的《安徽省棚户区2018-2020年改造三年计划实施方案》明确,我省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全省计划2018年至2020年共改造各类棚户区71.34万套。其中,2018年计划改造25.54万套、2019年23.08万套、2020年22.72万套。
“要在充分尊重棚改居民意愿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棚户区改造安置方式。 ”《方案》指出,商品住房消化周期在15个月以下的市县,要控制货币化安置比例,更多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商品住房库存量大、市场房源充足的三四线城市和县城,可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采取实物安置的,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新建”以及在商品住房中“配建”等方式,筹集棚改安置住房。
同时,棚户区改造要保护历史老街和古建筑。各地要对纳入棚户区2018年至2020年改造计划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在棚改范围内有历史文化街区或历史建筑的,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历史文化名城或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对已经确定为历史建筑或经鉴定有保存价值的建筑,不得纳入棚改范围进行简单拆除。 2013年以来,我省共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155.5万套,全面完成《安徽省2013-2017年棚改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共计改善了93.5万户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发挥了带动消费、扩大投资、消化房地产库存的积极作用,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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