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先生去年在物流大道与张洼路交口的金海花园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合同上定于今年3月20日交房,但直到5月29日开发商才正式交房。当天徐先生兴奋地来到售楼部,满心期待拿到新房。谁料,当日开发商没有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原件,面对业主的要求百般推诿,是不是楼盘达不到验收资格?”徐先生很是担心。
拒绝提供竣工验收表
金海花园小区交房的第一天,众多业主早早来到小区售楼部,“推迟了两个多月交房,现在终于可以住进新房。”业主很兴奋。但是令他们不解的是,在售楼现场,楼盘销售代理公司以及物业都只有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并没有提供原件。“我发现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里的内容是后来加上去的。”业主徐先生说。业主要求楼盘销售代理公司和物业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但被他们以各种借口拒绝。
“他们最后讲原件在开发商手里。”徐先生说。11点多,70多位业主来到金光房地产公司,要求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但开发商方面始终拒绝提供。“为什么不让我们看原件,而且不说明原因,我们有理由怀疑此楼盘没有交房资格。”
“你们没权利看原件”
下午,徐先生再一次来到金光房地产公司,要求对方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可是开发商工作人员依然推托。
“售楼处不是有复印件吗?看复印件就行。”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答。“我想看一下原件。”徐先生再三要求。
“你怀疑复印件是假的?你可以去政府有关部门去查。”该工作人员说。
“我们业主有权利看‘两证一书’原件,这是你们开发商的义务。”徐先生毫不退让。
“你们业主没有权利看‘两证一书’的原件,你们怀疑是假的,可以不买!”这时一位中年女士走出来对徐先生说,事后得知这位就是金光房地产公司的老总。
这时一位公司负责人告诉他:“星期一可能会看到。”可交房期限只有两天,这不是明摆着不让看原件吗?
律师:业主有权利看
安徽金华安律师事务所的陶涛律师认为,开发商应出示完备合法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业主有权利查看这些文件的原件。
陶涛说,开发商有义务提供“两证一书”原件,“如果业主提出要求看原件,开发商必须无条件提供,这是开发商的义务。”此外,陶涛还建议业主询问有关部门,该楼盘是否已经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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