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合肥市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合肥市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合肥市将探索退宅还耕补偿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农民放弃宅基地进城镇落户,为废弃宅基地复垦还耕创造条件。未来五年,合肥市将新增耕地15万亩。
重点推进空心村和危旧破落村庄撤并迁建
未来五年,合肥市将以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实施农用地整治。重点开展土地整理、废弃土地复垦和农田水利设施、田间道路、生态防护林建设,打造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100万亩。
此外,合肥市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政策,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重点推进空心村和危旧破落村庄撤并迁建,旧村复垦还耕,复垦规模10万亩。根据农民意愿和乡镇、村发展规划,以一个行政村或多个自然村为单元,积极推进整村(整体)土地整治,建设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相对完善、服务功能比较齐全,且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型农村社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民生活品质,增强群众获得感。
合肥市计划通过农地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深入挖掘补充耕地潜力,新增耕地15万亩,落实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拓展城镇发展空间,保障公共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新兴产业项目落地。
鼓励有条件的农民放弃宅基地进城镇落户
合肥市还将探索退宅还耕补偿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农民放弃宅基地进城镇落户,为废弃宅基地复垦还耕创造条件。凡已在城镇购置商品房定居或愿意进乡镇规划区定居的宅基地使用权人,若其主动退出合法宅基地且不再申请新的宅基地的,依法给予货币补偿。
未来五年全市新増耕地15万亩
根据《合肥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合肥市新增耕地潜力为78.43万亩,主要分布在四县一市,其中农地整治潜力16.05万亩,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57.82万亩。对此,《实施意见》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明年全市新增耕地4万亩,力争新增5万亩;未来五年,全市新増耕地15万亩。
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将给予现金奖励
为实现土地整治的目标,《实施意见》制定了“奖惩激励机制”。其中,合肥市将土地整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提高分值比重。县、市、开发区超额完成年度新增耕地任务,超额部分由市政府给予奖励。与此同时,从2018年起,重大项目用地指标由市政府统筹解决,市本级主要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各县(市)除部分重大项目需落实占补平衡外,占补平衡指标原则上全部有偿调剂给市本级使用。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验收确认的新增耕地,市财政也将给予10万元/亩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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