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马国土出让告字[2010]第23号
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地块
名称 |
界址
范围 |
建设用地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准入产业类型 |
投资
强度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土地竞买保证金(万元) |
交易
地点 |
容积率 |
高度 |
马土让2010-23号 |
花山工业G1地块 |
南至陶甸路,西至神来笔路,北至银杏大道 |
64623.53
(约96.935亩) |
工业(一、二类) |
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 |
不低于165.67万元/亩 |
不小于0.6 |
≤24米 |
50 |
2280 |
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2楼拍卖厅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该宗地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贰仟贰佰捌拾万元(¥22,800,000.00)。
2、土地开发程度:(1)净地(即地面上建筑物已拆除)。(2)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3)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水塘、水系由竞得人按照规划设计要求保留或改造。(4)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3、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1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4、土地交付: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交付。
5、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工业项目审批、核准文件;未取得的,土地出让成交确认书自然终止,所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按50%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6、竞得人按约定付清全部出让金后,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工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按规定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交纳土地契税等相关费用,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7、该宗地上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应当符合国土资发【2008】24号通知规定(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8、动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9、日照间距、安全距离、消防通道、出入口、与周边已建建筑物的退让距离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挂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摘牌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5月28日8时至2010年7月6日17时,到马鞍山市土地发展中心储备经营科(印山路与太白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国土资源局5楼)获取出让文件,也可登陆马鞍山市土地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mastdzx.org下载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5月28日8时至2010年7月6日17时,到马鞍山市土地发展中心储备经营科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汇款帐号详见出让文件附件)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6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7月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马鞍山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2楼拍卖厅(建管大厦2层);挂牌时间2010年6月25日9时至2010年7月8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摘牌人。
(二)本次出让采用电脑报价方式即竞买人通过马鞍山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2楼拍卖厅专用电脑报价终端登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公开出让报价系统”进行报价。
(三)意向竞买人可向马鞍山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咨询电脑报价系统的使用方法。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55-5200191、2373676
联 系 人:谷女士、陶先生、许先生
查询网址:http://www.mastdzx.org
http://zbcg.mas.gov.cn/maszbw/
监督电话:0555-2366201(马鞍山市纪委监察局)
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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