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人民银行、银监会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对一直存有争议的“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做出明确界定——既认房又认贷,并对异地查询提出要求。记者近日走访相关部门后发现,因房屋登记系统尚未全国联网,因此异地购房监管出现空白,目前“外地有房合肥无房无贷不算二套”。
由于房屋登记系统尚未全国联网,无法查询购房人在外地的购房记录,因此在外地有房但在拟购房所在地没有贷款记录也没有购房记录如何认定成为细则出台后的讨论热点。记者昨日致电合肥市房管及银行部门,有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合肥认房只能限于同城,各银行在执行认房又认贷时,对于首次申请贷款的购房者,可以到合肥房管局房屋登记系统里查询其购房记录,如果没有记录就可认定其为首套房。也就是说,即使在外地已经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但在合肥没有贷款记录和购房记录的,也将被视作首套房,“因为外地无法查询,只能依靠贷款人的诚信”。
记者走访调查发现,伴随着房地产成交量的下滑,银行房贷业务下滑厉害。一方面商业银行开始将信贷资源转向企业贷款,另一方面房贷利率的上浮以及房贷发放标准的提高抑制了客户对房贷的需求。“不管是口头通知还是直接下发文件,节后至今总行已经多次调整了房贷政策。”某股份制银行客户经理告诉记者,总体上来看,个人住房贷款是“减惠惜贷”,尤其是7折优惠利率渐行渐远。
目前,部分银行已开始施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标准,而“这基本上降低了3成左右的房贷需求。”某银行基层客户经理抱怨,现在来银行办房贷的人非常少,尤其是二手房贷业务的数量在急剧滑落。上述人士指出,如果一位客户有过多次换房的经历,目前名下只有一套房产,也没有未结清贷款,在银行看来,这样的客户违约风险很小,应该可以为其申请贷款,但是按照现在的“认房又认贷”标准,银行无法为其办理业务。 (孙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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