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合肥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发布的消息,合肥市多家政府部门近期已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合肥市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启动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一些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将被纠正。
合肥市民政局、合肥市公安局、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合肥市城市管理局、合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了这份《通知》。据介绍,地名工作作为一项广泛的社会公共服务,载承着历史与未来的文化脉络,记载着现实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履历记录,通过开展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活动,进一步理顺地名管理体制机制,健全相关法规制度,从根本上遏制不规范地名的产生和使用,提升地名工作法治化水平、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提供了重要机遇。
此次清理整治工作是根据国家六部委、安徽省六部门《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通知精神,结合合肥市实际,部署的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清理整治的重点是全市居民区、大型建筑物和道路、街巷等地名中违反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安徽省地名管理办法》和《合肥市地名管理办法》《合肥市建筑物名称管理暂行规定》《合肥市道路交通设施名称管理暂行规定》地名命名原则、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按照计划,整个清理整治工作在9月底前结束。
据介绍,所谓“大、洋、怪、重”是指:地名含义、类型或规模方面刻意夸大,专名或通名远远超出其指代地理实体实际的“大”地名;以外国人名地名以及使用外语词及其汉字译写形式命名的“洋”地名;盲目追求怪诞离奇,地名用字不规范、含义低级庸俗或带有浓重封建色彩的“怪”地名;一定区域范围内多个地名重名或同音的“重”地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