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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合肥市外地进肥建筑业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出台。这是自上世纪90年代合肥建筑市场开放至今,首部专门针对外来建企管理和服务出台的法规,全文共37条。
揣个皮包来肥揽活不行了
根据《暂行办法》,外地建企在合肥施工,一年内发生2人以上死亡施工事故;恶意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和秩序;违反建设法律、法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却拒不整改等,将被“清出”合肥市场3年。
“揣个皮包就来合肥揽活,极大干扰合肥市场秩序,妨碍正规建企经营的外地建企将不复存在。”合肥一外地进肥建企负责人对新规给予厚望。
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合肥建筑市场的大门,对有资质、守法经营的建筑企业永远敞开,并随时欢迎外地建企将总部迁至合肥。“中煤矿山建设集团把总部迁到合肥,去年产值超过67亿元。”该负责人表示,对守规矩的外来建企,合肥是一方创业热土。
对守规矩企业进行保护
“对违规企业的严惩,就是对守规矩企业的保护。”外地进肥企业中建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良好的市场秩序,能防止合肥建筑市场企业“劣币驱逐良币”。《暂行办法》规定,从今天起,外地建企进肥,必须提供2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拖欠民工工资记录的证明,同时提供在肥有租赁时间1年以上、面积150平方米以上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
据了解,2008年至今,246家在肥有建设项目的外地建企累计完成产值167.31亿元,为“大建设”立下了汗马功劳。目前,合肥共有外地建企583家。轨道交通、高架桥等“大建设”项目,外地建企承担施工的较多。然而,由于长期“只进不出”,个别来肥企业的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张广军、赵登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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