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开发商被罚款1万元
繁昌县繁阳小区二区四期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开发商违规操作,未批先建,且涉嫌侵占河道(详见本报6月12日A14版《开发商占用泄洪河道建房?》)报道刊发后,当地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对事情做出了详细的调查处理。
据了解,目前繁昌县安广房地产公司的相关违规操作已经被叫停,1万元的罚款也已经上缴。
2010年6月6日,当地论坛上出现“河道侵占还在继续,违章建设还在继续,桩基已经打到河中间了,河道被破坏得一塌糊涂”的帖子,繁昌县规划、城乡建委、水务等部门就此先后多次到现场察看并调查核实。
6月10日下午,繁昌县规划局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了GPS实测定位,发现开发商的施工是在规划控制红线以内,并未占用河道。对于周边居民反映的“1号楼桩基打在挡土墙上”的问题,规划局解释:是2007年小区在建设过程中挡土墙南移造成的。
该小区四期工程是经过县规划局批准实施的,但有关部门现场察看与调查发现繁阳二区四期工程1号楼桩基动工,未通过规划验线,未办理施工许可。
繁昌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听取相关部门的汇报后,立即提出三点处理意见,一是责令停工,二是给予处罚,三是追究责任。截至目前,针对繁昌县安广房地产公司未获得许可就提前施工的问题,繁昌县城乡建委下达了今年第49号《建设工程执法意见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施工行为,补办相关手续。
按照规定,繁昌县城乡建委对开发商下达了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1万元经济处罚,该罚金已经上缴到位。
目前,后续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见习记者 方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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