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结合自身实际,本着将保障对象尽可能地扩大到更多困难群体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该县近日规定,城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96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均纳入全县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为确保这项民生工程执行不走样,让城乡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真正得到实惠,该县组织人员分别到周边县(市)考察学习,博采众长。针对城镇住房保障面积、收入标准、实物配租分配方式等关键环节,进行了几次全县范围内的调查摸底。与此同时,建立了住房保障“三级审核、两榜公示”和进入退出机制,对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实行动态管理。仅去年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200多人次,实地调查复核300多户,否决申报不实申请对象150多户。目前,全县已累计保障住房困难家庭1743户,发放住房租赁补贴434.52万元,先后退出住房保障对象481户,确保了住房保障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 黄达奇 胡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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