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出租车驾驶员不按乘客要求开空调,或者在车内抽烟,乘客可以拒绝付打的费?17日晚9时02分,这样一个网帖出现在合肥一论坛上,迅速被网友热炒。昨天,合肥市运管处表示,这是一则假信息,市民不要被其误导。
这则网帖的标题为“合肥出租车新规: 7种情况可拒付车费”,内容为:乘客要求开空调司机不开的(限每年的6月15日~9月15日);计价器不能正常使用或不使用计价器的;驾驶员在车内抽烟的;未经乘客允许强行拼载的;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的;故意绕道的;没有按照规定出具合法有效车票票据的。
此帖一经在网上公布,立即引起网友关注。昨天中午,记者发现跟帖已有20页,跟帖网友有190多人。
这是真的吗?昨天,合肥市运管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也在网上看到了这则信息,但它完全是假的,交通部门没有出台这样的规定,也没有这样的考虑,希望市民不要相信网络论坛随意发布的信息。
这位负责人说,乘客拒付打车费只能依据2008年9月起施行的《合肥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其中规定了以下五种情形:不使用或者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的;不出具出租汽车专用票据的;因驾驶员的过失或车辆原因不能及时将乘客送达目的地的;驾驶员未经乘客允许搭载他人的;驾驶员拒绝乘客使用城市智能电子收费系统支付车费的。“不在这五种情形范围内的,乘客无权拒付车费,而主管部门也不得出台新规定。”(姚凯 记者 刘建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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