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金水认为,2009年全国城市人口6.2亿,以人均居住面积20平方米计算,总面积是120亿平方米,再加上小产权房六七十亿平方米,全国总城市住房面积约在200亿平方米,因此,即使6000多万套房屋空置,按照每套房面积100平方米计算,总空置面积也就60多亿平方米,占城市总住房面积不到1/3。
“房地产商说这几年城市盖的房子可能都只有6000多万套,这个观点错误,因为太多的小产权房是自盖的,还有太多的企业和单位是自盖的,比如北京甚至很多部门都是自己盖房。这个不会纳入房地产的统计。” 蔡金水说。
房地产普查之争议
郭松海建议国家尽快做房屋普查,以便国家了解住房空置率情况,为下一步的房改提供政策依据。
“如果真的住房空置率有近30%,国家就应该增加持有住房的成本,比如出台住房空置税,学习法国等国。凡是住房居住几个月没人的,都得交税。”他说。
而当前最需要尽快统一的是住房空置判断标准。据了解,目前对商品房进行统计的有建设部门和国家统计局,但两个部门的标准并不一致。
统计局统计的房地产数据,都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上报的数据,这些房屋属于开发商开发而成,并不会区分小产权房或大产权房。而建设部统计的商品房,一般为具有大产权的商品房。此外,两部门的人均居住面积标准也不一样,统计局考虑城市常住人口,而建设部门仅仅考虑户籍人口。
对于空置率的标准也没有统一。国家统计局曾经定义在一定时期内未销售的竣工房屋,占一定时期内总竣工房屋的比例,为空置率。其空置面积,也是指目前没有销售出去的商品房面积。
中国社科院城市所土地和房地产研究室李景国认为,卖出去了但是没有人居住,这个是否可以定义为闲置,也是一个标准。“不同的标准,导致结论不一样,国家需要统一标准,同时做房屋普查,否则对6540万套空置房的说法,都流于炒作,没有科学依据。”他说。
记者获悉,国家统计局今年11月份将开始人口普查,此会增加住房的内容,但是仅仅限于每人居住多大面积,是买房还是租房性质,并不对空置房进行统计。
国家统计局的一位人士指出,国外很多住房普查由普查局完成,中国的房屋普查此前在上个世纪80年代进行过一次,是建设部门做的,新的时期,到底由谁来做,该不该做,需要决策部门拍板。
目前国家统计局已经从2008年开始不再发布商品房空置面积。该局一位负责人士指出,目前该商品房空置和空置率定义,与国际不一样,导致争议很大。“目前这个数字只是内部掌握,以免引起更大的误解。”这位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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