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接到举报:江苏东海石桥河村辖吴庄自然村100亩耕地被非法占用建别墅,被当地乡政府称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工程的“清泉河康居新区”实际上是用于对外出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并且存在未批先建等问题。
5月25日,记者赶赴事件发生地进行调查。
石桥河村位于乡驻地东侧,东与双店镇接壤,236省道横贯东西。该村由原吴庄村和石桥河村合并而成,共有6个自然村,7个村民小组,687户,2750口人,耕地面积4988亩,人均1.81亩。
吴庄自然村位于清泉河东侧,距乡驻地1公里,人口1120名,290户,耕地面积2044亩,现有房屋1232间,人均住房1.1间,村庄占地面积287亩。
“挂羊头卖狗肉”?
“清泉河康居新区”位于吴庄自然村清泉河东侧,杨庄桥、东郯公路南侧,西侧即集镇大街。记者在现场看到,已经建成的别墅共计30套,北临236省道。其中,外围25套为上下两层的联排,商住两用,一楼是门面;靠里面的5套为两层独栋别墅,每套上2间下3间,面积约256平方米。
在“清泉河康居新区”一期工程对面的菜市场,记者见到了吴庄自然村村民杜培民。失去耕地的他,此刻正蹲在地上抽着闷烟。
“两年前,这些别墅下面就是我们的庄稼地。”杜培民告诉本报记者,2007年11月份,被乡政府称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工程的“清泉河康居新区”破土动工,290户1120个人口的100亩耕地被圈占。2008年4月份,当村民们看到“清泉河康居新区”的销售宣传单时,才明白耕地被占是用于对外出售的别墅开发。
吴庄自然村的十几户村民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都证实了杜培民的说法。
“以前种玉米等农作物,每亩地还有个千把元收入呢。现在,我们没有拿到一分钱补偿款。村民们多次找到村里和乡里领导讨说法,被告知这是新农村样板建设。我们多次到县国土局、省国土厅反映,也没有结果。”杜培民家有4亩多地被占,全组人均被占土地1.3亩左右。村民刘春华告诉记者,被占地的村民没有一个人领到补偿款。这一点,本报记者也从该乡副乡长乔光耀那里得到了证实。
在售楼处,本报记者看到了“清泉河康居新区”的销售宣传单,上面清楚地标明该处房屋是别墅,一期工程占地65亩。
记者以买房的名义找到该别墅售楼处的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说,现在房子卖得非常好,手续也齐全,并否认已经停工。在对记者买房的身份产生怀疑后,这位负责人就开始对提问避而不答,也不肯说出开发商的名称。
北古塞、鲁庄、大贤庄的几名村干部告诉本报记者,乡党委要求每个村干部必须在半年内销售出五套别墅,否则所交纳3000元售楼押金一律不退。
“因为土地的合法性问题导致这些别墅没有产权证,也就很少有人问津。看来,3000元押金要泡汤了。”一位村干部说。
据了解,吴庄自然村一位刘姓村干部因拒绝交纳押金及发动群众上访,已被免职。
土地是被强占的?
“土地是被强占的!乡里和村里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没有取得村民的同意”。村民刘春举说。
耕地没了,就意味着饭碗没了。补偿一分钱没有,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这是记者在村民中间听到最多的质疑声。
5月25日,在东海县国土资源局,从执法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那里,记者得知东海县山左口乡党委书记王华的手机号码。
王华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说:“这是乡里搞城乡一体化,是双集中试点工作,因为自然村比较分散,必须拆掉村民的老房子,整出耕地,这是搞新农村建设,改善村民居住环境,也不知道村民闹什么?”
对于村干部们关于“乡党委要求每个村干部必须在半年内销售出五套别墅,否则所交纳3000元售楼押金一律不退”的说法,王华也在电话中表示了认可。
谈到农民举报乡政府借新农村建设非法侵占耕地搞房产开发,王华的解释是,“该项目是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的,也是连云港市全力打造的示范样板房”。
记者在调查中得知,2008年3月份,山左口乡政府出台了《吴庄整村搬迁移址项目规划书》,提出该村居住分散,巷道不整齐,造成了土地资源浪费,给新村整体规划带来了困难,这是拟将吴庄村整体搬迁的理由。
王华说,“根据江苏省国土厅规定,村庄搬迁增加的土地指标,村里可用30%的指标,所以不需要任何审批手续。”
针对王华的说法,本报记者联络了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并不知情。
而对于“不需要任何审批手续”的说法,东海县国土资源管理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王克明也明确表示不赞同。
5月25日,王克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建别墅的地方就是耕地”。他向记者提供了该局2008年7月19日下发的《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该《通知书》显示:建房人王士秋因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房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现责令立即停止违法施工行为,听候处理。
违规不违法,边批边建?
6月8日,记者来到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了解情况,该厅执法监察局的工作人员说,此事目前正在向连云港市国土局进行调查核实,等结果出来会再反馈给记者。
当天,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办公室的章昌华主任就此事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农民举报的事件主要涉及未批先建的问题,南京局会及时调查督办。
章昌华指出,搞新农村建设是国家大的方向,既节约耕地又改善了村民居住环境。尽管当地县政府为了激发干部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对整理出来的耕地,给基层有一定的用地指标,但也必须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来办事,否则就是违法。当地乡政府所讲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售楼宣传单显示的销售行为实际是搞房产开发,是典型的“挂羊头卖狗肉”。
6月11日,记者再次来到山左口乡,分管小城镇建设的乔光耀副乡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块地确实不是建设用地。其中靠河边的一部分原来是荒地平整出来的,其余的是村里提供给农民的机动耕地。但这与村民的说法截然相反:村民说,这就是他们的耕地,没有一厘地是荒地和机动地。
乔光耀介绍,当地土地贫瘠,每亩地的年收入才几百元,因此好多人靠外出打工致富。村民有了钱后有建房欲望,为了符合城乡建设发展的需要,村里就把吴庄为城乡建设整体规划,这样可节约耕地160亩左右。出现问题,可能是没有和村民沟通好。
乔光耀说,以康居示范村的名义建设符合新农村建设的“20字方针”,况且集中采购建房成本要比个人建设便宜,实际上21户村民代表只有2户不同意,更何况村民自建房有自己的宅基地。
谈到停工的问题,乔光耀的解释是,因为国土部门规定村庄整体搬迁,必须要向他们报批,但时间只有一年,一年时间是不可能把整个吴庄村搬迁掉的。因为没有获批,所以停工了。
6月12日,东海县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王克明告诉记者,自本报记者向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反映后,省厅已要求他们立即调查处理并如实上报情况,并向记者出示了该局关于山左口乡石桥河新农村建设用地情况的汇报。
在汇报中,该局明确了该村拆旧建新挂钩规划尚未获省厅批准。责令山左口乡石桥河村新农村工程停止建设;尽快落实新农村建设拆旧建新规划,严格按省厅批准方案实施,先批后建;加强执法,在今后工作中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6月15日,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指派该厅信访室的宗主任接受记者采访。宗主任认为,因为国家提倡新农村建设,集中居住,整出土地,东海的做法是违规,但不违法,该工程已在申报当中,是属于边批边建。
6月21日,记者再一次来到山左口乡时,发现“清泉河康居新区”又在动工建设了。村民刘春举、陈怀英、杜培民告诉记者,动工已经有10天了。
“清泉河康居新区”看门人梁师傅向记者透露,先前的包工头不干了,换成了包工头梁卫东。眼下,正在抓紧开工建设。所有房屋的标准都是长9米、宽10.08米。外围带门面的是980元每平方米,里面不带门面的是880元每平方米,每套别墅在20万元以上。
梁师傅还建议记者购买正在开工建设的别墅。
当天下午,记者多次联系山左口乡党委书记王华,均被其推诿。后来,在记者的再次要求下,王华终于答应约在东海汽车北站接受采访。见面后,王华对本报记者说,该康居工程的确是县里打造的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样板,但错就错在没有获得省国土厅的审批,如果等审批下来再建,时间就来不及了,因为山左口要力争打造全县第一个新农村示范工程。关于村干部所交的3000元押金,就是完不成任务,也会退的。如果每个村干部能卖掉5套房子,还会从乡财政上给予2000元奖励。
王华还向记者申明,这里盖的不是别墅,是农民公寓,是给农民居住的,但这和记者挨家挨户走访后掌握的情况并不相同。村民们证实,这些别墅不是给他们住的,因为家家户户都分了宅基地,再说,就是不吃不喝也买不起这么贵的房子。
当天,记者把“清泉河康居新区”又已开工建设的情况反馈给东海县国土资源局的副局长殷宏明。殷宏明表示,局里不知道这事,也没有给他们动工手续,6月23日一上班立即采取措施处理此事。
开发商浮出水面
早在5月25日,当东海县国土资源管理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王克明拿出下发给王士秋的《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本报记者就曾问王克明,“王士秋是不是开发商?”王克明含糊地说,他不知道开发商是谁,谁违法建筑,他们就找谁,王士秋就是建筑方。
记者多方打听王士秋的下落未果。有村民说,王士秋已出外打工,他只是石桥河村的普通村民,自家建房违了规,被处罚了。
在采访中,该县各部门对开发商的身份都有些遮遮掩掩,这令记者感到很蹊跷。
6月22日,记者第五次来到东海县国土资源局。
在多次采访受阻或被相关部门推诿后,该局殷宏明副局长最终同意向记者出示了两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询问笔录”。一份笔录显示,被询问人山左口乡石桥河村村委会主任、法人代表张之方承认“清泉河康居新区”整个工程占地65.9亩,给农户的补偿全部到位;另一份笔录显示,被询问人建筑队负责人李东升承认是2008年4月29日动工建设,承认“清泉河康居新区”没有见到合法的用地手续、整个工程占地100多亩,且注明“以上属实无异议”并签名。
记者随即联系了李东升,他的说法和笔录相吻合。李东升表示,自己只是三个建筑方之一,到现在还有部分款项没有要到,已经不想干了,现在还有梁卫东和赵志军两个建筑方。李东升还向本报记者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该项目的开发商为孙思源和县建设局的工作人员赵同武。
王华也向本报记者证实,开发商是他的同学孙思源。对于传言说他们之间存在利益关系,王华显得很无奈。他说,他对孙思源的要求是,只要保证房屋质量、微利就行,每套最多只能赚一万元,其他没有什么。
前文提到的王士秋就这样不明不白地做了一回“冤大头”。此前,就曾有村民对记者说,东海县国土资源管理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王克明向记者提供下发给王士秋的《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是为了应付记者。看来,村民的说法最终得到了证实。当记者就此向王克明提出质疑时,王克明笑而不答。副局长殷宏明也表示,不知道王士秋是何人。
北京世华律师事务所张徐宁分析认为,此次非法占地事件的本质,有两个层面:一是假借康居示范村的名义搞房地产开发,进行楼盘销售就是以追求利润为目的一种商业开发行为,承建别墅的开发商需要相当的资质并报请审批后方可施工;二是未批先建占用耕地就是违法,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来讲也要依据土地法及房地产管理法的法律程序对土地规划用地性质经政府相关部门调整审批,程序合法后方可进行。而不是想在哪建就在那建,谁想建谁就建;想怎么建就怎么建。
本报将继续关注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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