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已将一份涉及全国1457宗闲置土地的统计表交予银监会,银监会将根据这份“黑名单”做一次全面的风险排查,其中80%的闲置土地可能被收回。这份统计表是前段时间国土资源部第一次全国大规模调研后总结出的“黑名单”,此次调研共派出31个调研组分赴31个省区市。(《中国证券报》8月3日)
早在2008年,国土资源部就要求各地建立土地违法记录通报公示制度,将发生两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违法行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单位或个人列入“土地违法记录单”,通过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向当地金融机构通报,并向社会公示。然而,土地违法现象常见,至今却不见一份完整的“黑名单”,这条新闻里的“黑名单”也是只见数字。
在土地资源紧缺、巨量土地闲置的中国,建立并用好“黑名单”,是土地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现实中并没有建好和用好。因而,土地市场有很多传奇,如某开发商的土地储备可供开发143年。这类传奇说明,包括“黑名单”在内的打击囤地的制度,看似严厉实则像“纸老虎”。
1457宗闲置土地进入“黑名单”,不仅土地可能被收回,而且开发商可能遭遇“限贷”,应该说“黑名单”有一定震慑力。不过,它能否击中开发商痛处、使开发商不敢囤地也无法囤地,我对此不太乐观。
首先,我怀疑1457宗闲置土地能收回多少。报道说,80%的闲置土地可能被收回,最终收回的土地恐怕连40%都达不到。因为这虽然是国土部制定的黑名单,但处置闲置土地的权力在地方,在“土地财政”的背景下,要想让地方监管部门收回大量闲置土地,根本就不现实。地方监管部门只要用半句话 ——“由于调整规划……”就能应付国土部。
其次,是“黑名单”漏掉不少闲置土地,开发商会偷着乐。“1457宗闲置土地”其实与真实的闲置土地数量差距很大。仅以北京为例,审计发现在2006年至2007年已批复征用的土地中,尚有64%的土地未完成开发工作,这意味着大量土地处于闲置状态。再比如说上海,在“黑名单”中是“零”闲置,但我注意到,截至今年1月,上海共有闲置土地约300幅,涉及总建筑面积近4000万平方米。“黑名单”怎能显示“零”闲置?
第三,是“黑名单”应公开而没公开。从2008年的制度安排来看,“黑名单”要向社会公示,但到今天还不见公示。而文章开头这则新闻中的这个“黑名单”,在国土部官网上也不见踪迹。显然,这个“黑名单”只在相关部门内部流转,既不能让公众参与监督,也不能起到警示作用,意义极其有限。毫无疑问,这个“黑名单”惟有公示才能发威。
第四,是“黑名单”的惩戒作用远远没有发挥出来。目前,“黑名单”进入银监会,想必违规开发商今后在贷款方面要受到限制。同时,“黑名单” 还有可能进入证监会,可限制违规开发商的上市融资。此外,目前的新闻报道中看不出“黑名单”还有什么威力。我以为,这个“黑名单”除了限制开发商贷款、融资外,还应在拿地资格、开发资质、企业年鉴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尤其是,这个“黑名单”中涉及的地块信息、开发商信息、违规情况等都要详细公开,一方面公众和媒体通过观察这个“黑名单”,还能发现更多闲置土地,可补充国土部信息;另一方面,“黑名单”公开后,对违规开发商和涉地政府有一定警示、批评作用,或许能减少官商勾结玩花样以逃避惩罚。(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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