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各部门负责人专题接听市长热线,并对市民所提出的疑问进行认真详尽的解答。
在土地拍卖过程中,竞标人必须达到三个人。一些开发商为了“凑数”,请来另一些企业到拍卖现场当“托儿”,恶意报名,取得竞买人的资格后并不叫价,扰乱了拍卖秩序。为了对这种现象进行有效的遏制,合肥市国土资源局有偿使用服务中心的负责人介绍,国土资源局将采取新措施,规定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前两年,开发商“圈地”现象屡见不鲜。土地利用管理处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对于合肥市的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的四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而房地产等经营性用地,则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如果没有如期建设,在不满一年内,每天将按照土地出让合同中出让金额的千分之一进行处罚。超过一年而未满两年未动工,则将征收土地出让金额的20%作为闲置费。如果超过两年未动工建设,则将无偿收回土地。据了解,自去年10月份至今年2月份,我市共清理了54宗闲置土地。 (王晓雅 魏贝贝 沈磊 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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