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服务人员需持证上岗、统一着装
小区车辆进出没登记?扣分!业主委员会未按规定程序成立?扣分!近日,合肥市出台《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今后每年年终,房地产局将会对合肥市各住宅小区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试”成绩前三名的小区会得到“合肥市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的流动红旗,对于后三名的小区及所在的物业服务企业收获的将是通报批评。
此次针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考试”,内容涉及对小区的基础管理、房屋管理和维修养护、公共设施设备以及车辆管理等各个部分,包括要求物业公司至少每半年公开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公摊费用。
《暂行办法》中还提及,要求小区内实行雨污分流,排水、排污管道要求顺畅,若发现一处雨污合流或是堵塞外溢现象将会被扣分。除了维护小区的整洁和干净外,如果小区物业没有积极配合街道社居委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也将面临扣分之虞。
今后,小区物业服务的管理人员和专职技术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统一着装,因管理不到位遭到业主投诉的将无缘“前三甲”,发生业主群体上访,小区内发生偷盗、火灾等情况的都不能被评为前三名。
本组稿件由 实习生 宋菊芳 史丽 本报记者 余佼佼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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