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地税:评估价明显过低,须按市场价重新评估
持续新政让一手房市场冷清,二手房市场也受到波及。最近,有不少有意购买二手房的读者反映,突然接到中介公司的通知,原有的房屋评估价格在税务局"通不过",需要重新估价,重新核算二手房交易的营业税。采访中,一些二手房交易中介公司普遍感到,8月以来,税务部门对房产局给出的评估价格不再是一味通过,基准价几乎被抛弃,需要按照市场价格来计算。
评估价不再"一次性通过"
交易价格决定了二手房缴纳税费的多少,而在二手房交易中,税费一般由买方承担,所以税费的多少将直接影响二手房市场的冷热。
这几天,在政务区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小陶一直在关注政务区某小区的一套房子,80多平米的房子总价约在50余万元,工作不久的小陶希望对方再让点价,可对方觉得房子卖得并不贵。一心想做成生意的二手房中介公司从中"撮合",可以在交易税费,特别是"营业税"中进行操作,把双方的成交价格做一份价格较低的买卖合同。房产局认定交易价格低于基准价后,会按照所在的区域基准价进行计算,比实际交易价所交纳的税费能省下数万元。于是,买卖双方同意按照这个办法。
昨天,小陶突然接到中介公司的电话,房产局的确按照区域基准价对这套二手房进行了核价,但税务局没有通过,要求按照目前政务区的市场价格。 "以前基本上按照房产局给的基准价,一次性都能通过,现在税务局要求按照市场价格来,是认为基准价过低。 "多位中介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最近也遇到了类似情况。
地税局:为了规范计税
合肥市在2009年3月就出台了各区域商品房基准价。当时的基准价是参照各区域的市场价制定的,政策的初衷是为了给出一个二手房交易中的标准,一旦双方交易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存在着偷逃税的嫌疑,则按照基准价格计算。
而房价经过2009年至2010年初的新一轮上涨,合肥市目前各区域的市场价实际上都已经超过了基准价,房产局在发现交易价格明显偏低,可能是份"阴阳合同"后,按照二手房所在区域的基准价进行评估。以往,以这一基准价为依据的评估价格基本上会通过税务局最后一道关。
合肥市地税局一位工作人员昨天告诉记者,在二手房交易中,5年以内的普通住宅都是按照差额征收营业税的,也就是目前的交易价格减去当年的购买价。随着合肥当前的房价远远高于基准价,基准价已经渐渐失去了评估交易价格的意义,所以税务局从规范计税的角度,在发现交易价明显过低后,会要求按照市场价格重新评估。
中介:根据实际定指导价
"政府制定基准价是为了防止偷税漏税,但是现在基准价偏离了市场价。 "众邦房产的李经理说,政府最好能根据各个区的具体实际,制定一个区域指导价,使每一次的市场交易价不能低于这个指导价"。另有业内人士认为,现在的基准价不仅过低,而且过粗,不能再以一环为圆心向外递减了,很多区域的变化已经非常大了。(刘万辉 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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