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房产纠纷“井喷式”增长趋势,宁国市人民法院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构建多元化的房地产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为有效化解房地产矛盾纠纷,该院首先实行立案关口前移,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民事诉讼程序,将调解程序前置。立案后选择部分案件委托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承办法官参与协助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委托机构制作调解协议书。其次,该院在开庭前大力推动双方律师和解工作,尽可能地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对在和解工作中业绩突出的律师,提请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开庭时邀请房地产部门的相关专业人士或人民调解员担任特邀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专业化审理,对疑难、复杂或标的额较大的案件进行全程调解。该院还坚持日常工作联系和定期会商制度,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作为日常工作联系人,建立与政府、人大、房地产管理部门、仲裁机构、人民调解组织等部门的调解工作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总结调解经验。(毕勇、张敬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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