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采用暴力手段,抢劫、杀害出租车女性司机的凶手胡防震6月30日被执行注射死刑。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2008年6月29日,被告人胡防震携带电击器,谎称以200元的价格包车,骗取了女出租车司机董某的信任。当车行至肥东
县合蚌公路8公里处时,胡防震以捎带朋友为借口,让被害人董某将车开至附近偏僻小路,使用电击器击打被害人,逼迫其交出钱财。被害人与胡厮打。胡欲再次实施电击时,发现电击器失效,于是丢弃在车内,对被害人拳脚相加,又将其拖入草丛中用胳膊勒颈致其死亡。胡防震把尸体装入编织袋藏在草丛中。随后,胡防震开车逃回淮南家中,直至案发被抓。
法院认为,胡防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方法,抢劫他人财物15900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罪行极其严重。合肥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胡防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附带民事赔偿31万余元。
这一案件经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最终裁定维持一审判决。6月30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胡防震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其死刑的刑事裁定书。胡防震被执行注射死刑。(记者程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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